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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构建和谐社会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要目标。而当今,部分企业在发展中无视自己的社会责任,加剧了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等社会矛盾,企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面临着巨大挑战。企业作为社会的基础、市场的主体,必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义不容辞地担负起社会责任。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和谐社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8)06-0047-03
党的“十七大”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第一次把社会建设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当中,社会建设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企业作为社会主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社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传统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核心在于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和谐社会下企业社会责任是以中国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 法律规范的自觉遵守。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律规范,全社会都应该共同遵守,这是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基本保障。自觉遵守法律规范,是中国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必尽责任。
2. 企业价值的充分体现。企业的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对股东要给予回报,对消费者要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对职工要创造更好的劳动、生活和发展条件,对自然环境要给予更好的保护,对国家和社会要创造财富、提供就业岗位、缴纳税收等等。充分体现企业价值,是中国企业基本的社会责任,是应尽责任。
3. 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道德伦理追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企业在遵守法律规范、体现企业价值的基础上,还应该对社会承担更大的义务,要有善心、有善意、有善举,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模范实践对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是中国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履行的社会责任,是愿尽责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任务。这一重要目标的实现,要依赖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全国上下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企业作为中国经济建设的支柱,它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限制自己的行为,促进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当然离不开企业的参与,企业与社会、员工、环境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些都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如果不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企业本身得不到发展,而且还会破坏社会秩序,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目标的实现。所以说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1]
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现存问题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
(一)“以人为本”理念淡薄
“以人为本”理念要求企业把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实现企业内部和谐的关键,把保障劳动者权益、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进步,作为企业的基本职责来加以重视。
许多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他们把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当作企业的负担,一味地压低劳动力价格、延长劳动时间、降低劳动力成本、提供简陋的工作环境,导致了悲剧的产生。也有许多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通过违反劳动法规来降低劳动成本,特别是减少在生产安全方面的投资,引起大量劳资矛盾和社会问题。[2]
(二)诚信观念缺失
人类社会的和谐需要诚信,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也是企业生存的基本要求。但是受利益驱使,企业往往采用短期行为,尽量减少当前投资成本,追逐当前发展优势,而最终会使企业形象受损。一旦企业没有形成恰当、稳定的经营思想,势必造成企业诚信观念的缺失。[3](P66)
目前国内部分企业一味追逐“短、平、快”,失信现象比较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制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质量价格欺诈、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而且提高了整个社会经济的运作成本,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严重困扰着中国经济发展。如果企业仅仅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而不承担起社会责任,必然会造成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不和谐、不一致。
(三)缺乏环保意识
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党中央、国务院把节能减排作为一项国家战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这充分说明了节能减排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企业作为社会主体,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应该承担起维护我们公共的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正确道路。
在现实中,有些企业为了追逐利润,很少考虑其社会形象和长期发展问题,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着污染环境和资源浪费等一系列问题,没有形成一种对整个社会负责的社会责任感。超标排污、乱砍滥伐等行为时刻都在危害着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当代中国,大气污染、水污染、城市垃圾、工业废弃物排放、水土流失、资源浪费、土地沙化和沙尘暴等问题导致生态系统功能减退,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人与自然就不能得到和谐共存。
三、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让企业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大惩治力度
规制企业的失德行为,需依赖于法治的先行。法律是现代文明国度里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最有力的手段。能否将企业社会责任付诸实践,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律力量。新《公司法》强化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不仅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理念列入总则条款,而且在分则中设计了一套充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
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我们对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惩治得不够大。例如方便面协会串通涨价一事,仅仅发了个通报就完了,企业付出的成本太低。所以要求我们要明确执法程序,将法律付诸实践,对于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要加大监督与惩罚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要让那些企业付出利润成本和法律成本。
(二)引导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的观念
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一个社会基础,这就是社会公众、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重大意义的认识,只有社会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认同企业社会责任,企业才能在良好的社会氛围下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在实践中承担起社会责任。[2]首先,必须把社会责任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体系。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塑造离不开政府和社会的合力,但无论如何其自身塑造必然是基础。积极建设企业文化,就存在着如何回答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追求、怎样处理企业利润与社区乃至社会发展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具体的典范宣传,使更多企业意识到社会价值高于利润价值,履行社会责任可以实现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双赢。其次,要对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相关的优惠。政府应对那些注意环保、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爱护员工、热心社区建设、对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加以表彰和奖励,同时在税收及申请有关认证的费用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或补贴,在采购等方面优先考虑这些企业。
(三)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2007年9月8日,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在“2007企业社会责任与构建和谐社会论坛”上表示,衡量一个企业是否优秀,不仅要看他的盈利企业,还要看社会责任承担情况,不仅要关注企业的经济和技术指标,还要关注企业的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为此,当务之急就是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在西方发达国家,对任何一个企业的评价都是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经济指标仅仅被认为是企业最基本的评价指标。中国应该充分借鉴国外经验,结合SA8000,逐步从目前对企业以经济指标评价为主,转向以企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担负的责任的综合衡量评价。引导和促进企业处理好企业与职工、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企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目前中国已经制定了《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把追求经济效益与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统一起来,基本上考虑了三个方面的关系,即经济关系、社会关系和环境方面的关系,为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做好了铺垫和准备。
(四)加强对企业行为的监督
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机制,首先要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政府应该从维护社会利益和保证社会运转的需要出发,充当社会公众的监护人和协调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仲裁人,以行政干预和经济调控为手段,引导并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和方向,纠正或惩处企业逃避社会责任现象,以保证企业对强制型社会责任和关联型社会责任的有效履行。其次要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搞好联合监督。重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以及工商、财税等经济部门的监督作用,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及时了解情况,以有效防止企业经营者的违法违纪行为。[2]最后要发挥专业性民间组织的监督作用。20世纪80年代的雀巢婴儿奶粉事件可以给予我们一些启示。一个非营利民间组织认为,雀巢公司用的营销手段虽然没有违法,但是有误导消费者相信“时髦的母亲应当用奶粉代表母乳喂养婴儿”的可能性,于是发起一场抵制运动,呼吁对婴儿奶粉公司施加道德压力来改变其市场营销方式,并号召消费者停止购买雀巢产品,直到该公司改变其营销手段为止。[4](P297)
社会责任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对社会履行的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正确认识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企业与社会是部分与全局的关系,企业作为社会基本单元,应当积极履行其社会义务,正确处理与社会和谐有关的各种关系,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企业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双赢。
参考文献:
[1]姜启军,陶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构建和谐社会[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6,(5).
[2]段向云.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现状与对策[D].天津商学院,2006.
[3]乌凤琴,司廷才.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8).
[4]【美】理查德·T·德·乔治.经济伦理学[M].李布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秦学诗
责任校对:杰 卿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和谐社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8)06-0047-03
党的“十七大”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第一次把社会建设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当中,社会建设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企业作为社会主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社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传统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核心在于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和谐社会下企业社会责任是以中国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 法律规范的自觉遵守。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律规范,全社会都应该共同遵守,这是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基本保障。自觉遵守法律规范,是中国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必尽责任。
2. 企业价值的充分体现。企业的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对股东要给予回报,对消费者要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对职工要创造更好的劳动、生活和发展条件,对自然环境要给予更好的保护,对国家和社会要创造财富、提供就业岗位、缴纳税收等等。充分体现企业价值,是中国企业基本的社会责任,是应尽责任。
3. 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道德伦理追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企业在遵守法律规范、体现企业价值的基础上,还应该对社会承担更大的义务,要有善心、有善意、有善举,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模范实践对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是中国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履行的社会责任,是愿尽责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任务。这一重要目标的实现,要依赖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全国上下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企业作为中国经济建设的支柱,它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限制自己的行为,促进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当然离不开企业的参与,企业与社会、员工、环境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些都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如果不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企业本身得不到发展,而且还会破坏社会秩序,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目标的实现。所以说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1]
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现存问题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
(一)“以人为本”理念淡薄
“以人为本”理念要求企业把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实现企业内部和谐的关键,把保障劳动者权益、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进步,作为企业的基本职责来加以重视。
许多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他们把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当作企业的负担,一味地压低劳动力价格、延长劳动时间、降低劳动力成本、提供简陋的工作环境,导致了悲剧的产生。也有许多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通过违反劳动法规来降低劳动成本,特别是减少在生产安全方面的投资,引起大量劳资矛盾和社会问题。[2]
(二)诚信观念缺失
人类社会的和谐需要诚信,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也是企业生存的基本要求。但是受利益驱使,企业往往采用短期行为,尽量减少当前投资成本,追逐当前发展优势,而最终会使企业形象受损。一旦企业没有形成恰当、稳定的经营思想,势必造成企业诚信观念的缺失。[3](P66)
目前国内部分企业一味追逐“短、平、快”,失信现象比较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制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质量价格欺诈、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而且提高了整个社会经济的运作成本,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严重困扰着中国经济发展。如果企业仅仅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而不承担起社会责任,必然会造成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不和谐、不一致。
(三)缺乏环保意识
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党中央、国务院把节能减排作为一项国家战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这充分说明了节能减排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企业作为社会主体,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应该承担起维护我们公共的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正确道路。
在现实中,有些企业为了追逐利润,很少考虑其社会形象和长期发展问题,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着污染环境和资源浪费等一系列问题,没有形成一种对整个社会负责的社会责任感。超标排污、乱砍滥伐等行为时刻都在危害着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当代中国,大气污染、水污染、城市垃圾、工业废弃物排放、水土流失、资源浪费、土地沙化和沙尘暴等问题导致生态系统功能减退,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人与自然就不能得到和谐共存。
三、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让企业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大惩治力度
规制企业的失德行为,需依赖于法治的先行。法律是现代文明国度里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最有力的手段。能否将企业社会责任付诸实践,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律力量。新《公司法》强化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不仅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理念列入总则条款,而且在分则中设计了一套充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
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我们对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惩治得不够大。例如方便面协会串通涨价一事,仅仅发了个通报就完了,企业付出的成本太低。所以要求我们要明确执法程序,将法律付诸实践,对于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要加大监督与惩罚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要让那些企业付出利润成本和法律成本。
(二)引导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的观念
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一个社会基础,这就是社会公众、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重大意义的认识,只有社会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认同企业社会责任,企业才能在良好的社会氛围下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在实践中承担起社会责任。[2]首先,必须把社会责任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体系。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塑造离不开政府和社会的合力,但无论如何其自身塑造必然是基础。积极建设企业文化,就存在着如何回答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追求、怎样处理企业利润与社区乃至社会发展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具体的典范宣传,使更多企业意识到社会价值高于利润价值,履行社会责任可以实现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双赢。其次,要对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相关的优惠。政府应对那些注意环保、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爱护员工、热心社区建设、对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加以表彰和奖励,同时在税收及申请有关认证的费用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或补贴,在采购等方面优先考虑这些企业。
(三)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2007年9月8日,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在“2007企业社会责任与构建和谐社会论坛”上表示,衡量一个企业是否优秀,不仅要看他的盈利企业,还要看社会责任承担情况,不仅要关注企业的经济和技术指标,还要关注企业的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为此,当务之急就是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在西方发达国家,对任何一个企业的评价都是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经济指标仅仅被认为是企业最基本的评价指标。中国应该充分借鉴国外经验,结合SA8000,逐步从目前对企业以经济指标评价为主,转向以企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担负的责任的综合衡量评价。引导和促进企业处理好企业与职工、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企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目前中国已经制定了《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把追求经济效益与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统一起来,基本上考虑了三个方面的关系,即经济关系、社会关系和环境方面的关系,为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做好了铺垫和准备。
(四)加强对企业行为的监督
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机制,首先要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政府应该从维护社会利益和保证社会运转的需要出发,充当社会公众的监护人和协调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仲裁人,以行政干预和经济调控为手段,引导并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和方向,纠正或惩处企业逃避社会责任现象,以保证企业对强制型社会责任和关联型社会责任的有效履行。其次要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搞好联合监督。重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以及工商、财税等经济部门的监督作用,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及时了解情况,以有效防止企业经营者的违法违纪行为。[2]最后要发挥专业性民间组织的监督作用。20世纪80年代的雀巢婴儿奶粉事件可以给予我们一些启示。一个非营利民间组织认为,雀巢公司用的营销手段虽然没有违法,但是有误导消费者相信“时髦的母亲应当用奶粉代表母乳喂养婴儿”的可能性,于是发起一场抵制运动,呼吁对婴儿奶粉公司施加道德压力来改变其市场营销方式,并号召消费者停止购买雀巢产品,直到该公司改变其营销手段为止。[4](P297)
社会责任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对社会履行的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正确认识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企业与社会是部分与全局的关系,企业作为社会基本单元,应当积极履行其社会义务,正确处理与社会和谐有关的各种关系,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企业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双赢。
参考文献:
[1]姜启军,陶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构建和谐社会[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6,(5).
[2]段向云.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现状与对策[D].天津商学院,2006.
[3]乌凤琴,司廷才.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8).
[4]【美】理查德·T·德·乔治.经济伦理学[M].李布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秦学诗
责任校对:杰 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