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针对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防火责任主体的变化情况,结合湖南实际,分析了林改后经营主体森林经营积极性提高,但防火减灾意识不强,能力不足的状况,认为需要从强化林权主体森林防火责任,引导经营业主建立森林防火协会组织,增强其自救能力。并从继续发挥现有由政府主导的森林防火体系的公共服务功能等方面着手,建立一种兼顾公共利益与经营业主利益的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和预防、预警、处置机制。同时,在森林火灾预警、扑救以及减少林区生产用火等技术体系上加大投入和开发力度,借助现代空间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成果,提高总揽森林火险全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