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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藏政办发[2009]51号(二○○九年五月十四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加强对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9]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