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10年第30号公告。公告显示,经上述部门审定,盾安环境技术中心获第十七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经此认定后,盾安将可以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将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