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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法课程是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如何让《经济法》课程真正地为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服务,是我们的目标。文章分析了在高职院校非法律专业进行经济法实际教学中遇到的困难,并结合教学实践,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质量;改革
《经济法》是一门为高等职业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设立的专业基础课,课程设置的目的要求以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应用能力为核心,掌握与经济、管理专业相关的法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具体规定,从而提高其解决本专业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然而,当前的教学实践中却面临着诸多的困难。要想提高经济法教学的质量,实现本课程开设的宗旨,我们不得不正视这些问题。
一、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面临的问题
1.有限的课时需要完成的教学任务非常繁重。经济法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其涉及的内容从市场主体法、市场运行法、市场规制法到宏观调控法,仅单行法就有20多个。经济法不仅体系庞大,而且因其部门法中各具体的单行法之间联系并不是很密切,连贯性也不强,给人的整体感觉是内容非常繁杂。而通常经管类专业安排该课程的课时在32到64之间,即便有64学时,要完成如此多具体的教学任务,达到预计的教学目的,时间也是相当紧张的。
2.背景知识的缺乏加大了学生学习的难度。高职高专院校经管类专业法律类的课程除了大一开设的《法律基础》之外,《经济法》就是唯一开设的另一门法律类课程了。《法律基础》属于思想品德课的三门主干课程之一,任课教师通常都是两课教师,课时数又有限,对于法律专业的诸多术语、制度及理论不可能有深刻的理解,更不可能有深入的讲解,学生所学自然有限,该专业的学生在轻松地通过《法律基础》之后,面临的则是对《经济法》所涉及的诸多基本法律概念的茫然,再加上缺乏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背景,如,经济法作为整个法律体系的一个部门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包括许多专业术语的传承、概念的延伸及法理的运用,因此,给该课程的学习增加了难度。
3.非核心课程的定位等诸多原因减弱了学生的兴趣。虽然《经济法》在经管类专业中被划定为专业基础课,但学生始终认为不如专业课重要,加之内容本身的枯燥、难懂,更加减弱了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使其地位更加边缘化,此其一。其二,《经济法》课程作为经管类学生的必修课,学生学习它不如学英语、计算机课程那般尽心、尽力,很大程度上也在于没有全国或全省规模统一的考试作为衡量其学习水平的标准,客观上也使学生放松了对《经济法》的学习。
4.传统的教学手段及方法已不适应现代学生学习的需求。一般来说,全日制的高职教育中,课堂教学仍是学生获得知识的基本途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环节。传统的教学方法对《经济法》的讲授侧重法律体系框架的搭建及法律理性的传承,从理论到条文的讲授对于经管类专业的学生来说没有太多的实用性,更加削弱了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
5.单一的考核方式也容易让学生“蒙混过关”。大多数的学校考核学生成绩用“作业+闭卷考试”的方式得出学生的学期成绩,使得学生即使“平时放弃+考前突击”也能得到不错的学期成绩成为可能,更加使得该课程的实际学习状况雪上加霜。
二、对改革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提高教学质量的思考
1.高职教育的教学模式必须以实现其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级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宗旨,教师的教学活动也就必须紧紧围绕着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提高来展开。教师讲授的《经济法》理论应当“有用”,“能用”。“有用”,即理论知识的讲授有助于学生分析能力的提高;“能用”,即教师讲授理论知识有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对于那些纯属理论探讨或研究而且与实际问题的解决关系不大的问题,在课堂上应当尽量少讲或不讲。要贯彻“理论教学要为能力培养服务”的教学原则,尽量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提高《经济法》课程对学生的实效性。
2.根据不同专业对经济法律知识需求的差异性,有选择、有重点地设置教学内容,制定不同内容的教学大纲,不断改革和完善教学需求,以突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由于经济法课程所涉及的体系庞大,内容众多,在有限的教学课时内不可能面面俱到,要在较短的时间里将学生所需的知识传授到位,必须对千篇一律的教学大纲动大手术,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所需内容及时间。
3.通过多种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提高学生学习该课程的兴趣。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注重“过程”,让课堂教学“活”起来。为避免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深奥、枯燥感,通过多种方法增加与学生的双向交流与沟通,如可以尽量选用适合的、有代表性的实例分析,提高学生对现实的关注度,同时也提高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从而达成教学目的,也可以通过课堂讨论、启发、辩论等的方式,改变教师“一言堂”的状况,让每一位学生都积极地参与到动态的课程学习中来,深化对课程内容的理解与把握。
4.充分利用当前先进的网络技术,创建课外辅导新模式。如前所述,经济法教学面临着学时偏少,学生兴趣不大,法律背景知识缺失或薄弱,投入的时间、精力不够等状况,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利用好课堂教学外,还需进行实践创新。可以利用当前先进的网络技术,组织、指导、监督学生进行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如通过QQ群、创建BBS、手机短信等可以随时在课外与学生互动的方式,布置课外作业,要求学生搜索相应课程内容的背景资料,进行案例分析,组织模拟法庭、仲裁等,能够弥补课堂教学学时的不足,增加教学时间;也可以弥补学生法律背景知识缺失或不足的状况,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亦可培养和提高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兴趣,通过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5.改革“一考定成绩”的考核方式,引入过程考核的理念。过程考核是指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把学生作为教学过程的主体,使学生由被动的应试型的学习向研究型和创新型的学习转化,摆脱死记硬背式的学习方法。可以在教学的过程中,分阶段地对学生进行考核,通过单元(阶段)测试、课程论文、调查(分析)报告、综合报告、读书笔记、案例分析、综合论述等方式,考查学生对已学内容的理解、掌握和运用情况。
《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较强的课程,考核方式适宜采用开卷式的课程论文、读书笔记、案例分析、综合论述等方式的过程考核。这种考核既能考察学生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程度,又能反映学生“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这种方法的考核,能加强对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符合高职院校的办学宗旨,也能为教师提供真实的反馈信息,便于有针对性地展开后续的教学工作。
参考文献:
[1] 彭金冶.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继续教育研究,2009,(9).
[2] 韩雪琴.以培养能力为首要任务,改革《经济法》的考试方法[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
[3] 王玉华.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0,(2中).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质量;改革
《经济法》是一门为高等职业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设立的专业基础课,课程设置的目的要求以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应用能力为核心,掌握与经济、管理专业相关的法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具体规定,从而提高其解决本专业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然而,当前的教学实践中却面临着诸多的困难。要想提高经济法教学的质量,实现本课程开设的宗旨,我们不得不正视这些问题。
一、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面临的问题
1.有限的课时需要完成的教学任务非常繁重。经济法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其涉及的内容从市场主体法、市场运行法、市场规制法到宏观调控法,仅单行法就有20多个。经济法不仅体系庞大,而且因其部门法中各具体的单行法之间联系并不是很密切,连贯性也不强,给人的整体感觉是内容非常繁杂。而通常经管类专业安排该课程的课时在32到64之间,即便有64学时,要完成如此多具体的教学任务,达到预计的教学目的,时间也是相当紧张的。
2.背景知识的缺乏加大了学生学习的难度。高职高专院校经管类专业法律类的课程除了大一开设的《法律基础》之外,《经济法》就是唯一开设的另一门法律类课程了。《法律基础》属于思想品德课的三门主干课程之一,任课教师通常都是两课教师,课时数又有限,对于法律专业的诸多术语、制度及理论不可能有深刻的理解,更不可能有深入的讲解,学生所学自然有限,该专业的学生在轻松地通过《法律基础》之后,面临的则是对《经济法》所涉及的诸多基本法律概念的茫然,再加上缺乏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背景,如,经济法作为整个法律体系的一个部门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包括许多专业术语的传承、概念的延伸及法理的运用,因此,给该课程的学习增加了难度。
3.非核心课程的定位等诸多原因减弱了学生的兴趣。虽然《经济法》在经管类专业中被划定为专业基础课,但学生始终认为不如专业课重要,加之内容本身的枯燥、难懂,更加减弱了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使其地位更加边缘化,此其一。其二,《经济法》课程作为经管类学生的必修课,学生学习它不如学英语、计算机课程那般尽心、尽力,很大程度上也在于没有全国或全省规模统一的考试作为衡量其学习水平的标准,客观上也使学生放松了对《经济法》的学习。
4.传统的教学手段及方法已不适应现代学生学习的需求。一般来说,全日制的高职教育中,课堂教学仍是学生获得知识的基本途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环节。传统的教学方法对《经济法》的讲授侧重法律体系框架的搭建及法律理性的传承,从理论到条文的讲授对于经管类专业的学生来说没有太多的实用性,更加削弱了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
5.单一的考核方式也容易让学生“蒙混过关”。大多数的学校考核学生成绩用“作业+闭卷考试”的方式得出学生的学期成绩,使得学生即使“平时放弃+考前突击”也能得到不错的学期成绩成为可能,更加使得该课程的实际学习状况雪上加霜。
二、对改革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提高教学质量的思考
1.高职教育的教学模式必须以实现其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级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宗旨,教师的教学活动也就必须紧紧围绕着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提高来展开。教师讲授的《经济法》理论应当“有用”,“能用”。“有用”,即理论知识的讲授有助于学生分析能力的提高;“能用”,即教师讲授理论知识有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对于那些纯属理论探讨或研究而且与实际问题的解决关系不大的问题,在课堂上应当尽量少讲或不讲。要贯彻“理论教学要为能力培养服务”的教学原则,尽量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提高《经济法》课程对学生的实效性。
2.根据不同专业对经济法律知识需求的差异性,有选择、有重点地设置教学内容,制定不同内容的教学大纲,不断改革和完善教学需求,以突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由于经济法课程所涉及的体系庞大,内容众多,在有限的教学课时内不可能面面俱到,要在较短的时间里将学生所需的知识传授到位,必须对千篇一律的教学大纲动大手术,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所需内容及时间。
3.通过多种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提高学生学习该课程的兴趣。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注重“过程”,让课堂教学“活”起来。为避免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深奥、枯燥感,通过多种方法增加与学生的双向交流与沟通,如可以尽量选用适合的、有代表性的实例分析,提高学生对现实的关注度,同时也提高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从而达成教学目的,也可以通过课堂讨论、启发、辩论等的方式,改变教师“一言堂”的状况,让每一位学生都积极地参与到动态的课程学习中来,深化对课程内容的理解与把握。
4.充分利用当前先进的网络技术,创建课外辅导新模式。如前所述,经济法教学面临着学时偏少,学生兴趣不大,法律背景知识缺失或薄弱,投入的时间、精力不够等状况,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利用好课堂教学外,还需进行实践创新。可以利用当前先进的网络技术,组织、指导、监督学生进行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如通过QQ群、创建BBS、手机短信等可以随时在课外与学生互动的方式,布置课外作业,要求学生搜索相应课程内容的背景资料,进行案例分析,组织模拟法庭、仲裁等,能够弥补课堂教学学时的不足,增加教学时间;也可以弥补学生法律背景知识缺失或不足的状况,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亦可培养和提高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兴趣,通过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5.改革“一考定成绩”的考核方式,引入过程考核的理念。过程考核是指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把学生作为教学过程的主体,使学生由被动的应试型的学习向研究型和创新型的学习转化,摆脱死记硬背式的学习方法。可以在教学的过程中,分阶段地对学生进行考核,通过单元(阶段)测试、课程论文、调查(分析)报告、综合报告、读书笔记、案例分析、综合论述等方式,考查学生对已学内容的理解、掌握和运用情况。
《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较强的课程,考核方式适宜采用开卷式的课程论文、读书笔记、案例分析、综合论述等方式的过程考核。这种考核既能考察学生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程度,又能反映学生“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这种方法的考核,能加强对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符合高职院校的办学宗旨,也能为教师提供真实的反馈信息,便于有针对性地展开后续的教学工作。
参考文献:
[1] 彭金冶.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继续教育研究,2009,(9).
[2] 韩雪琴.以培养能力为首要任务,改革《经济法》的考试方法[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
[3] 王玉华.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0,(2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