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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审前程序中的角色冲突主要是追究者的角色内冲突,即其固有的追究犯罪的角色期望与现代刑事诉讼科以追究者的保障人权的角色期望之间的冲突,其所带来的角色失调,可以通过审判乃至审前程序中裁判者的中立和被追究方的有效对抗来实现。我国审判程序中的角色冲突主要是人民法院既扮演裁判者角色,又基于"国家专门机关"的身份而扮演"控诉者同盟"的角色所形成的角色间冲突,其所带来的角色失调可以通过正确理解司法独立而找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