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死亡后待遇处理意见的通知

来源 :四川劳动保障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xysb25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项规定的待遇”,未明确是否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各地在贯彻实施《条例》中,反映由于新旧政策规定的差异,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死亡后的一次性工亡待遇难以处理。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维护职工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现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其他文献
去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召开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下发以后,国家有关部委又相继制定出台了多个最新的配套政策。这些政策涉及
<正> 案情申诉人:李&#215;&#215;,女,汉族,36岁,初中文化,某单位清洁工。申诉人:段&#215;&#215;,女,汉族,47岁,小学文化,某单位清洁工。被诉人:巴中某单位案由:辞退争议。申
<正>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劳社厅函 [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转发给你们,请与劳社厅函[2001]44号文(川劳社养[2001]12号已转发)规定一
期刊
<正> 改革开放二十余年,世人对中国翻天覆地的变化有目共睹,市场经济逐渐成熟,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然而,从平均主义盛行到贫富悬殊加剧,在这场新的社会形态变动和阶层重组
<正> 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最终目标是追求最大利润。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其原因主要是不愿定期缴纳工伤保险费,增
<正> 县属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纷纷改制后,采取多种形式明确产权,了断职工关系,并积极重组发展生产。但重组后的企业发展如何,最近,我们经调研发现,一些企业正在失去竞争
为认真贯彻《听取国防科工委关于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工作情况汇报的会议纪要》(国阅[2004]6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军工企业改革脱困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7号)的
<正> 初夏的一天,烈日当头。正在川北广元调研指导劳动保障工作的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泽巴足一行不顾暑热高温,来到我们广元市中区东坝街道办事处调研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