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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刚刚颁布关于社会保障的基本法,但是仍然没有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单独立法。现有的关于农村养老保障的问题的立法层次单一、位阶较低,制约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及效用的发挥。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借鉴国内外相关的立法经验,提出了实行农村养老保障单独立法,建立以维持年老农民最低生活水平为目标的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的立法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