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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前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发展较为成熟,更好满足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的需求。《指导意见》以“放、管、服”为主线,从“释放市场活力、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标准服务”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工作的主要措施。积极营造团体标准宽松发展空间,努力促进团体标准有序规范发展,有力保障团体标准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