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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不久前,一家法制大报用整版篇幅刊发某记者撰写的《立法违法,告它去》(以下简称《立》文)的长文,文章开头写道:“两年前的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正式实施了。它给了普通人一个对‘法’本身的合理性提出质疑的权利。……两年过去了,现实状况是法律冲突比比皆是,而控告者寥寥。可以说,《立法法》设立解决冲突的机制至今没有启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