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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性的角度揭示法律的演进图示,这是一种在层次上、方法上的研究模式.当代中国进行法治建设,必须转变以往聚焦于人性善恶的虚无争论,而转向对人性内涵与外延的深入考究.这实际上意味着在人性研究问题上的范式转换,即从以往对人性研究的价值评判中脱离出来,转向对人性的经验性描述的轨道上,为我国的法治建设确立务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