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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部门联合发布了《宁波市进出口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共享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进出口领域质量信用信息同时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人民银行金融征信信息系统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