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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潘天强在《需求、满足与精神文明》(《光明日报》1990年12月4日)一文中指出: 审美特征是文学艺术作为一种高级精神活动的产品所独有的特征,是人类按美的规律创造,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达到相当阶段的必然结果。艺术作品是否具有审美特征是人类的本质力量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否得到充分体现的重要标志。作为艺术作品的创作者只有在肉体和精神得到充分舒展的状态下才能达到更高的审美境界,才能创作出县有独具魅力的艺术作品。文艺的教化功能要求艺术家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文艺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反映。这就要求艺术家在作品中反映现代化建设中广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