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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平衡作为著作权法永恒的主题是人们长期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传统传媒形式下,著作权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能够维持微妙的平衡。但在现代传媒形式下,这种微妙的平衡关系已被打破,要维持新的平衡,就必须协调好著作权人私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著作权权利扩张与限制的关系;著作权权利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信息垄断与信息共享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