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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细化、补充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制度措施,力求打通反家庭暴力法落地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办法》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的职责,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细化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落实;增加了医疗机构出具医疗诊断证明的规定、家庭暴力的权利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