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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南靖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实行分类督办:对涉及面广的,由原来的部门协办改为政府牵头承办;对热点问题的,由原来常规交办改为常委会督办;对一时难以办结的,由原来的报计划承办改为定期跟踪督办,此举有利于提高“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