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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重宣布:“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它与西方的法律体系有什么本质区别。今后的立法重点在哪?本刊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进行了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