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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我国发生的侵犯高校校名事件屡见不鲜,各高校也纷纷根据《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事业单位法人享有名称权、名誉权抑或是将校名等注册为商标从而通过《商标法》来对校名进行保护,这一系列特别是商标权的保护方式得到了学界的赞同,但却忽略了一个根本性问题:学校校名是否可由校方注册而成为商标?所以本文试图通过对该问题的探讨作为切入点来展开对高校将校名作为商标注册的合理性及相应保护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