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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此之前,即2005年12月13日,杨彦明因贪污挪用公款6840余万元被法院以贪污、挪用公款罪判处死刑,使之成为了中国证券业界被判极刑的第一人。面对死刑,杨彦明死猪不怕开水烫,拒不交代赃款去向,这不但令审他的法官们,就连他的亲人部为之焦灼、叹息——如果允许,真恨不得扇他几个耳光,再问他几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