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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六部委《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08]1号),从明确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目标、优化投融资环境、加强税收优惠支持、推动技术进步、加强市场培育和监管、推进“三网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7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