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观批判

来源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x200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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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哲学思想界对法哲学的学科性质歧见很大,有着各不相同的“法哲学”观。法哲学是关于法(律)现象的抽象本质和存在根据的学说,其实质就是法的形而上学,其他的诸种“法哲学”观均有悖于这种法哲学的一般本质,都是一种非哲学的“法哲学”观,不足称之为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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