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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是司法实践中的多发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携带凶器盗窃"入罪,但实践中对如何精确把握"凶器"的范围,一般作案工具能否评价为"凶器"等边界存在模糊认识,司法工作人员对此罪名的适用也多持谨慎态度。为准确适用法律,防止刑法条文虚置,本刊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专家,围绕如何理解"携带凶器盗窃"进行深入剖析,以期对一线执法办案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