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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面对我国金融业即将加入WTO的现实,金融立法还比较滞后,金融法律法规体系还不是很完善,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国内立法与国际金融立法接轨不够,面对金融“入世”,显得准备不足。我国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参与国际经济的合作与竞争,国内的金融立法就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近年来,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金融法律,其中吸收了许多国际性法律文件的标准,但是,有些立法与国际惯例相比较仍有不足。二是在金融对外开放的立法上存在认识上的偏差。目前,我国金融业在以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思想指导下,《外资金融机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