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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为基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调查、评价等成果,按照空间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优进劣出的要求,在城镇周边以外区域划足补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包括高标准粮田)等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将不符合要求的耕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从而确保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高标准完成,实现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的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