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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取消一批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煤电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了15项、1240万kW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的煤电项目。这些项目分别位于吉林、山西、山东、陕西、四川、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省(区)。《通知》还指出,各省(区、市)发改委(能源局)要进一步取消本地区其他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的煤电项目,及时报告国家能源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