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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货币时间价值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同时根据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在会计实务核算中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理念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但是有些会计实务核算并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就使得在处理过程中出现歧义或者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鉴于此,本文以债务重组和固定资产折旧为出发点,阐述并论证货币时间价值理念在会计实务核算中的重要性。
关键词:货币时间价值;债务重组;固定资产折旧
众所周知,无论是针对个人还是企业,只有存在经济活动,货币时间价值就会如影随形,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既定事实,而会计则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鉴于此,货币时间价值在会计核算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本文以债务重组中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为例说明在会计核算中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现实意义。
一、货币时间价值的内容概述
(一)货币时间价值的概念
一直以来,货币时间价值作为财务管理学中主要的价值观念被大家所熟知,也一直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理论上认为它是资金周转带来的增值额,这个增值额是客观存在的,是由永不停止的时间赋予的,所以每一笔资金额都拥有自己的时间点,这也就意味着不同时间点上的资金不能进行运算和对比,必须折算到同一时间点上才能就行运算和对比,这样就涉及到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而对于货币时间价值而言,就是运算终值或现值这两个概念。现值可以理解为本金,是指未来某一时点上的一定量资金在当前的价值;终值可以理解为本利和,是指当前的一定量的资金在未来某一时点上的价值。而现值和终值的计算又根据资金的形态分为两类:复利终值和现值的计算以及年金终值和现值的计算。
(二)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
1.复利终值和复利现值的计算
资金形态为一次性收付款项的计算称为复利终值和现值的计算。
(1)复利终值F=P×(1 i)n=P×(F/P,i,n)
(2)复利现值P=F×(1 i)-n=F×(P/F,i,n)
2.年金终值和年金现值的计算
在货币时间价值的概念中,资金形态只要满足以下三个特征即可称为年金,即:在整个计息期内发生的资金额是相等的,发生每笔资金额的间隔时间相等,在计息期范围内资金额的发生时是连续的。同时根据资金额发生的时间将年金这种资金形态分为普通年金、先付年金、递延年金和永续年金,而这四类年金的终值和现值计算公式各有其特点。
(1)普通年金
普通年金是指从第一期开始,在一定时期内每期期末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
F=A×(F/A,i,n)(其中F/A,i,n称为年金终值系数)
P=A×(P/A,i,n)(其中P/A,i,n称为年金现值系数)
(2)先付年金
先付年金是指从第一期开始,在一定时期内每期期初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其终值和现值的计算是在普通年金的终值和现值的计算方法上进行变形的。
F=A×(F/A,i,n)×(1 i)
或=A×[(F/A,i,n 1)-1]
P=A×(P/A,i,n)×(1 i)
或=A×[(P/A,i,n-1) 1]
(3)递延年金
递延年金是指收付发生在第一期期末以后的年金。即其第一笔款项并不发生在第一期,而是有一个等待期,通常将递延年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等待期,一部分是普通年金,因此递延年金的终值计算方法就是普通年金的终值计算方式,而它的现值计算是在普通年金现值的计算方法上进行变形的。
P=A×(P/A,i,n)×(P/F,i,m)
或=A×[(P/A,i,m n)-(P/A,i,m)]
(其中,m为递延期,n为计息期)
(4)永续年金
永续年金是指发生在每期期末,且期限无止境的年金。为了便于理解,可以将永续年金认为是没有期限的普通年金。鉴于永续年金没有期限,因此它没有终值,只有现值,而它的现值根据普通年金现值的推导公式和极限定理推导为:
二、货币时间价值对债务重组的影响
(一)债务重组的内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而在这种市场环境下,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产生负债是必不可免的,但是此种情况却不能简单地用“欠债还钱”进行要求,因為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若是一个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其产生的债务远远超过了它所能承担的能力,并且在债权人规定的期限内又无法按期还款的时候,该企业应该申请破产,但是在一个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若是过多的企业申请破产,不仅会影响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还会降低该区域的就业率,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所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就不能仅仅用“欠债还钱”来约束企业了。企业需要做的就是想方设法在法律范围内摆脱其债务负担,让自己的生产经营恢复正常才是关键,而针对这一问题提出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债务重组。
所谓债务重组就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务人可以通过资产清偿、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债务条件等方式实现债务重组,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债务债权双方的经济损失。
(二)货币时间价值对债务重组核算的影响
通过债务重组的定义可以看出,只有债权人做出让步的事项才属于债务重组的范畴,明确了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做出让步,这才符合债务重组的定义,但是若是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有些事项就不符合债务重组的范畴。
假设A企业欠B企业货款200万元,由于甲企业现金流量不足,短期内无法支付货款,经协商,B企业同意甲企业推迟两年支付,年利率为当时市场利率1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若在此例中,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那么A企业一年后要支付给B企业240万元的货款,那么明显可以看出A企业两年后支付的货款比两年前多,从支付的金额来看,B企业并没有做出任何让步,并不符合债务重组的范畴,但是从实际情况来说,B企业对A企业的债务做出延期两年的让步,使A企业有时间恢复经营能力,进而提高偿债能力,以此来缓解A企业立即偿还债务的财务风险,这属于修改债务条件,是债务重组的范畴,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同一个经济事项从不同的角度来解释,会有不同的结论。但是若是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就会消除这种歧义,A企业两年后应付账款金额的现值为240×(P/F,10%,2)=198.24(万元),小于债务重组前的账面价值200万元,可以看出B企业是做出了让步,符合债务重组的内涵。鉴于此,债务重组在核算过程中应该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这样的处理不仅能消除债务重组的歧义,而且能够保证该处理是真实、客观的经济反映。 三、货币时间价值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内涵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企业采用合理而系统的分配方法将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在固定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内进行合理分配,使之与各期的收入相配比,以此来确认企业的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两大类,而直线折旧法可以进一步分为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可以进一步分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直线法的特点是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每年计提的折旧额相等,而加速折旧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计提得比较多,在使用后期计提得比较少,使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成本在使用早期尽快得到补偿。
(二)货币时间价值对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影响
按照规定企业应该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但是目前企业不论选择哪种折旧方法,都是基于历史成本计价的固定资产的原值进行的,在计提折旧的过程中均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但是固定资产属于非流动性的长期资产,其使用寿命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资产,根据当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共同点都是将原价剔除掉残值后分摊到使用年限的各年中,并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这样的处理既不能客观反映此项长期资产的价值贡献,也不符合新会计准则中在会计核算中引入财务思想的理论。
假设某企业购入一台价值为20万元的固定资产,期末无残值,可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每年的折旧额为2万元(20÷10)。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鉴于采用的是年限平均法,每一年的折旧额均相等,根据货币时间价值的理论,每一年的折旧额相当于是年金,而折现率可以参照同期银行存款年利率或者采用企业平均报酬率,根据计算发现,每年的折旧额大于2万元。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每年计提的折旧额被低估了,致使企业少计费用而高估利润,违背会计信息质量中的谨慎性原则。
虽然这两大类折旧方法在核算过程中都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但是就两大类方法而言,加速折旧法的提出是基于货币时间价值这个理念的,因为加速折旧法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计提的折旧比较多,这样企业的成本会增加,相应的会减少企业的利润,那么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也会相应减少,但是到固定资产使用后期时,鉴于计提的折旧数额比较少,使得企业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进而导致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金额也会随之增加,很显然,企业采用这种折旧方法,是考虑到资金在周转过程中能够增值,也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因为企业可以将前期少缴纳的那部分所得税金额留存于企业,这样企业留存的资金越多,那么用于投资的资金也就越多,这样企业就能创造更多的资金价值,这也就是货币时间价值的理念。
四、结论
资金在不同的时间点所具有的价值是不同的,并且货币的时间价值对企业的生产运营活动有重要的影响,若忽视货币时间价值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可预估的损失,如前面关于债务重组所举的事例,B企业在核算时若是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那么它未来应收的债权金额(240万元)大于债权账面价值(200万元),这么看来,并没有发生债务重组损失,从偿还的金额上来看债权人B企业并没有做出让步;若是B企业在核算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那么它未来应收的债权金额(198.24万元)小于债权账面价值(200万元),发生了1.76万元的债务重组损失。很显然,在债务重组核算时若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那么B企业的债务重组损失就不能体现出来,但是若是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那么B企业的债务重组损失就能明显体现出来,由此可以看出,B企业在债务重组核算过程中若是忽略货币时间价值就不能客觀真实地反映该企业的利润情况。因此企业在债务重组核算时应该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这样的账务处理不管对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来讲才是真实、客观的反映。
根据固定资产折旧的含义,可以看出,固定资产折旧就是企业采用合理的方法将固定资产取得的成本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进行合理分配,也就是说,折旧就是企业站在购买固定资产的时点上来计算未来应该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很明显这种做法从根本上忽视了货币时间价值。虽说加速折旧法在理论上是考虑到货币时间价值,但是在真正的核算中却并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此现行的折旧方法在会计处理上并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这必然会降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鉴于此,企业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核算时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这样的处理能更客观反映此项长期资产的价值贡献,进而让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企业固定资产的损耗与价值补偿情况,获取更真实有效地信息。
鉴于此,在会计核算中应该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一是能够确保会计实务与财务管理实务在价值理念上得以统一,二是能够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有用、真实的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朱向萍.货币时间价值的应用[J].中国市场,2015(04):19-30.
[2]刘扬.债务重组会计核算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J].财会月刊,2010(17) : 56.
[3]延珍,徐雨晴.货币时间价值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中的应用[J].财会月刊,2015 (31): 122-124.
[4]王勇,赵利清.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下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改进[J].商业会计,2015(24):108-109.
[5]刘秀琴.货币时间价值在新准则会计实务中的应用[J].会计之友(上旬刊),2009(02):58-61.
(作者单位: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关键词:货币时间价值;债务重组;固定资产折旧
众所周知,无论是针对个人还是企业,只有存在经济活动,货币时间价值就会如影随形,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既定事实,而会计则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鉴于此,货币时间价值在会计核算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本文以债务重组中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为例说明在会计核算中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现实意义。
一、货币时间价值的内容概述
(一)货币时间价值的概念
一直以来,货币时间价值作为财务管理学中主要的价值观念被大家所熟知,也一直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理论上认为它是资金周转带来的增值额,这个增值额是客观存在的,是由永不停止的时间赋予的,所以每一笔资金额都拥有自己的时间点,这也就意味着不同时间点上的资金不能进行运算和对比,必须折算到同一时间点上才能就行运算和对比,这样就涉及到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而对于货币时间价值而言,就是运算终值或现值这两个概念。现值可以理解为本金,是指未来某一时点上的一定量资金在当前的价值;终值可以理解为本利和,是指当前的一定量的资金在未来某一时点上的价值。而现值和终值的计算又根据资金的形态分为两类:复利终值和现值的计算以及年金终值和现值的计算。
(二)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
1.复利终值和复利现值的计算
资金形态为一次性收付款项的计算称为复利终值和现值的计算。
(1)复利终值F=P×(1 i)n=P×(F/P,i,n)
(2)复利现值P=F×(1 i)-n=F×(P/F,i,n)
2.年金终值和年金现值的计算
在货币时间价值的概念中,资金形态只要满足以下三个特征即可称为年金,即:在整个计息期内发生的资金额是相等的,发生每笔资金额的间隔时间相等,在计息期范围内资金额的发生时是连续的。同时根据资金额发生的时间将年金这种资金形态分为普通年金、先付年金、递延年金和永续年金,而这四类年金的终值和现值计算公式各有其特点。
(1)普通年金
普通年金是指从第一期开始,在一定时期内每期期末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
F=A×(F/A,i,n)(其中F/A,i,n称为年金终值系数)
P=A×(P/A,i,n)(其中P/A,i,n称为年金现值系数)
(2)先付年金
先付年金是指从第一期开始,在一定时期内每期期初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其终值和现值的计算是在普通年金的终值和现值的计算方法上进行变形的。
F=A×(F/A,i,n)×(1 i)
或=A×[(F/A,i,n 1)-1]
P=A×(P/A,i,n)×(1 i)
或=A×[(P/A,i,n-1) 1]
(3)递延年金
递延年金是指收付发生在第一期期末以后的年金。即其第一笔款项并不发生在第一期,而是有一个等待期,通常将递延年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等待期,一部分是普通年金,因此递延年金的终值计算方法就是普通年金的终值计算方式,而它的现值计算是在普通年金现值的计算方法上进行变形的。
P=A×(P/A,i,n)×(P/F,i,m)
或=A×[(P/A,i,m n)-(P/A,i,m)]
(其中,m为递延期,n为计息期)
(4)永续年金
永续年金是指发生在每期期末,且期限无止境的年金。为了便于理解,可以将永续年金认为是没有期限的普通年金。鉴于永续年金没有期限,因此它没有终值,只有现值,而它的现值根据普通年金现值的推导公式和极限定理推导为:
二、货币时间价值对债务重组的影响
(一)债务重组的内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而在这种市场环境下,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产生负债是必不可免的,但是此种情况却不能简单地用“欠债还钱”进行要求,因為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若是一个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其产生的债务远远超过了它所能承担的能力,并且在债权人规定的期限内又无法按期还款的时候,该企业应该申请破产,但是在一个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若是过多的企业申请破产,不仅会影响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还会降低该区域的就业率,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所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就不能仅仅用“欠债还钱”来约束企业了。企业需要做的就是想方设法在法律范围内摆脱其债务负担,让自己的生产经营恢复正常才是关键,而针对这一问题提出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债务重组。
所谓债务重组就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务人可以通过资产清偿、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债务条件等方式实现债务重组,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债务债权双方的经济损失。
(二)货币时间价值对债务重组核算的影响
通过债务重组的定义可以看出,只有债权人做出让步的事项才属于债务重组的范畴,明确了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做出让步,这才符合债务重组的定义,但是若是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有些事项就不符合债务重组的范畴。
假设A企业欠B企业货款200万元,由于甲企业现金流量不足,短期内无法支付货款,经协商,B企业同意甲企业推迟两年支付,年利率为当时市场利率1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若在此例中,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那么A企业一年后要支付给B企业240万元的货款,那么明显可以看出A企业两年后支付的货款比两年前多,从支付的金额来看,B企业并没有做出任何让步,并不符合债务重组的范畴,但是从实际情况来说,B企业对A企业的债务做出延期两年的让步,使A企业有时间恢复经营能力,进而提高偿债能力,以此来缓解A企业立即偿还债务的财务风险,这属于修改债务条件,是债务重组的范畴,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同一个经济事项从不同的角度来解释,会有不同的结论。但是若是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就会消除这种歧义,A企业两年后应付账款金额的现值为240×(P/F,10%,2)=198.24(万元),小于债务重组前的账面价值200万元,可以看出B企业是做出了让步,符合债务重组的内涵。鉴于此,债务重组在核算过程中应该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这样的处理不仅能消除债务重组的歧义,而且能够保证该处理是真实、客观的经济反映。 三、货币时间价值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内涵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企业采用合理而系统的分配方法将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在固定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内进行合理分配,使之与各期的收入相配比,以此来确认企业的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两大类,而直线折旧法可以进一步分为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可以进一步分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直线法的特点是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每年计提的折旧额相等,而加速折旧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计提得比较多,在使用后期计提得比较少,使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成本在使用早期尽快得到补偿。
(二)货币时间价值对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影响
按照规定企业应该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但是目前企业不论选择哪种折旧方法,都是基于历史成本计价的固定资产的原值进行的,在计提折旧的过程中均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但是固定资产属于非流动性的长期资产,其使用寿命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资产,根据当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共同点都是将原价剔除掉残值后分摊到使用年限的各年中,并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这样的处理既不能客观反映此项长期资产的价值贡献,也不符合新会计准则中在会计核算中引入财务思想的理论。
假设某企业购入一台价值为20万元的固定资产,期末无残值,可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每年的折旧额为2万元(20÷10)。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鉴于采用的是年限平均法,每一年的折旧额均相等,根据货币时间价值的理论,每一年的折旧额相当于是年金,而折现率可以参照同期银行存款年利率或者采用企业平均报酬率,根据计算发现,每年的折旧额大于2万元。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每年计提的折旧额被低估了,致使企业少计费用而高估利润,违背会计信息质量中的谨慎性原则。
虽然这两大类折旧方法在核算过程中都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但是就两大类方法而言,加速折旧法的提出是基于货币时间价值这个理念的,因为加速折旧法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计提的折旧比较多,这样企业的成本会增加,相应的会减少企业的利润,那么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也会相应减少,但是到固定资产使用后期时,鉴于计提的折旧数额比较少,使得企业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进而导致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金额也会随之增加,很显然,企业采用这种折旧方法,是考虑到资金在周转过程中能够增值,也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因为企业可以将前期少缴纳的那部分所得税金额留存于企业,这样企业留存的资金越多,那么用于投资的资金也就越多,这样企业就能创造更多的资金价值,这也就是货币时间价值的理念。
四、结论
资金在不同的时间点所具有的价值是不同的,并且货币的时间价值对企业的生产运营活动有重要的影响,若忽视货币时间价值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可预估的损失,如前面关于债务重组所举的事例,B企业在核算时若是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那么它未来应收的债权金额(240万元)大于债权账面价值(200万元),这么看来,并没有发生债务重组损失,从偿还的金额上来看债权人B企业并没有做出让步;若是B企业在核算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那么它未来应收的债权金额(198.24万元)小于债权账面价值(200万元),发生了1.76万元的债务重组损失。很显然,在债务重组核算时若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那么B企业的债务重组损失就不能体现出来,但是若是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那么B企业的债务重组损失就能明显体现出来,由此可以看出,B企业在债务重组核算过程中若是忽略货币时间价值就不能客觀真实地反映该企业的利润情况。因此企业在债务重组核算时应该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这样的账务处理不管对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来讲才是真实、客观的反映。
根据固定资产折旧的含义,可以看出,固定资产折旧就是企业采用合理的方法将固定资产取得的成本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进行合理分配,也就是说,折旧就是企业站在购买固定资产的时点上来计算未来应该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很明显这种做法从根本上忽视了货币时间价值。虽说加速折旧法在理论上是考虑到货币时间价值,但是在真正的核算中却并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此现行的折旧方法在会计处理上并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这必然会降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鉴于此,企业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核算时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这样的处理能更客观反映此项长期资产的价值贡献,进而让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企业固定资产的损耗与价值补偿情况,获取更真实有效地信息。
鉴于此,在会计核算中应该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一是能够确保会计实务与财务管理实务在价值理念上得以统一,二是能够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有用、真实的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朱向萍.货币时间价值的应用[J].中国市场,2015(04):19-30.
[2]刘扬.债务重组会计核算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J].财会月刊,2010(17) : 56.
[3]延珍,徐雨晴.货币时间价值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中的应用[J].财会月刊,2015 (31): 122-124.
[4]王勇,赵利清.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下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改进[J].商业会计,2015(24):108-109.
[5]刘秀琴.货币时间价值在新准则会计实务中的应用[J].会计之友(上旬刊),2009(02):58-61.
(作者单位:郑州成功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