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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现代政府不可回避的基本职能。我国实行的是“政府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基于制度正义理论,可以从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两个层面来分析,其实质正义性体现在该政策的基本内容和结果上,反映的是受政策规范和调控的权利分配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程序正义性体现在该政策实施过程或者程序本身的正当性,实质正义性和程序正义性二者是相辅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