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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国内典型地区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实践探索,对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不同合作模式的适应性及特点进行了归纳和比较研究,认为二者合作必须准确定位,不能界限不清、权责不明。提出基本保障之上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保险合同型运作模式,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采取服务外包、政府购买服务的运作模式。并以成都市为例,对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管理的运行机制、政府购买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服务的运行方案及机制进行了具体设计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