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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刑事案,往往从犯罪构成的实体角度入手辩护,从程序上切入推翻“有罪”证据的却不太多。笔者在去年接受的一桩“强奸”案的辩护中,就是从有罪证据存在的程序问题上成功突破,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尔后,再经笔者与同仁共同努力,一审法院基本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将认定的被告人强奸次数从原来的9次降为1次,刑期从11年改为3年半。事后回顾,颇有四两拨千斤之感,特记此文就教于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