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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商法时代到经济法时代的历程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强调“私”的独立性,国家的介入被视为违背自由平等原则的不合理行为,亚当.斯密认为存在着像一双“看不见的手”作用于市场,因此,国家就不应当干涉个人追求自己利益和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自由;国家的任务仅限于对外防御侵略、对内保障个人权益和自由、提供公共福利事业和设施。国家作为“公”的代表应当与“私”的民相分立,也就是“公私对立”,国与民的对立。民商法是调整社会关系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法律,逐渐形成了“公私对立”观念下的民商法时代。然而,在经济和法律调整的不断磨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