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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3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同时开始施行。这三部部门规章均以洗钱活动作为其规制对象,因此被合并视为中国政府反洗钱行动的纲领性文件。
三文件中,《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对金融机构为个人及机构客户开立账户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应将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情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资金交易报告程序的规定,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机构,同时上报其上级单位;还要求金融机构应对大额、可疑资金交易进行审查、分析,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对“大额”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于“可疑”资金交易详细列举了13种,外加两个“兜底”条款:“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及“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对外汇交易作出了与上述人民币交易类似的规定。
据悉,目前我国所有的商业银行均已开始对大额、可疑资金进行监控。中国人民银行还表示,正在筹建大额可疑交易检测系统,准备通过计算机网络,监控异常的资金流向。
三文件中,《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对金融机构为个人及机构客户开立账户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应将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情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资金交易报告程序的规定,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机构,同时上报其上级单位;还要求金融机构应对大额、可疑资金交易进行审查、分析,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对“大额”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于“可疑”资金交易详细列举了13种,外加两个“兜底”条款:“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及“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对外汇交易作出了与上述人民币交易类似的规定。
据悉,目前我国所有的商业银行均已开始对大额、可疑资金进行监控。中国人民银行还表示,正在筹建大额可疑交易检测系统,准备通过计算机网络,监控异常的资金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