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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萨丕尔在《语言论》第六章“语言结构的类型”中使用了以语法概念为基础的语法分析法,大体上将语言分为四类:简单的纯关系语言、复杂的纯关系语言、简单的混合关系语言和复杂的混合关系语言。以概念为基础的分析法不同于传统的方法,他更强调语言模式的社会及心理基础。萨丕尔的这一心理学倾向不仅源于他的老师,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的相关研究,还受到了意大利唯心主义哲学家克罗齐和德国哲学家、语言学家洪堡特观点的影响。萨丕尔的语言观至今仍对语言学的研究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