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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政办发[2007]31号2007年4月4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平各单位:《平凉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平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甘肃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平凉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