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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191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第18条(禁酒令)。1920年,禁酒令正式生效,开始了美国历史上长达14年的禁酒时代。作为美国禁酒运动中最重要的成果,禁酒令给社会带来了很多问题,并最终于1933年被废止。文章通过分析禁酒令背后的社会问题,揭示禁酒令失效的原因。
关键词: 禁酒令 社会问题 失效原因
191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利弗法案》,禁止用粮食酿酒,并授权总统禁止制造其他酒精饮料或向军营销售酒精饮料和进口各类蒸酒。“禁酒”一词开始出现在联邦法律条文里。全国禁酒的时机随着一战爆发而成熟,战争给了主张禁酒者一个最为充分的理由,它包含三个方面:第一,由于酿酒消耗粮食,面对战时物质紧缺的事实,禁酒成为解决粮食紧张的一剂良药;第二,士兵在战场上,如果酗酒则无法保持清醒的头脑;①第三,出于对德国的战恨,美国人对德国的啤酒,以及德国所发明的蒸汽酿酒法也十分反感。
在这样的背景下,禁酒主义者把从19世纪初便开始的禁酒运动推向了高潮。1917年美国国会提出了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明确指出:“(第一项)本条经批准一年后,凡在合众国及其管辖境内制造、售卖和转运足以致醉之酒类,均应受到禁止,并不准输入合众国或自合众国输出。”1919年10月,与宪法相配合的《沃尔斯特德法》获得国会通过,关于酿酒的战时禁令在战后继续实施,任何含酒精量为0.5%的饮料均为酒精饮料;禁止在禁酒令生效后酿造、出售这种饮料。为配合实施禁酒令,联邦政府还专门设立了禁酒局,并指派专人代理监督禁酒的实施工作。于是,在1920年1月16日,美国全面迎来了长达13年的禁酒时代。但是,禁酒令的背后,却是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
一、禁酒令背后的社会问题
(一)私酒盛行。
根据宪法的规定,酿制、转运和贩卖酒类都属于违法行为,实际上除了医疗和圣餐需要外,政府全面禁止酒在公共场合出现。但是,这一法律规定并没有打消制酒商的逐利念头,酒精的酿造、转运和贩卖都转入了地下进行。“酒类走私者从加拿大穿越五大湖,从泊在离海岸三里外的大船上向美国贩运酒类(这类人被称为Mumrunners)”。②在当时,“小船很容易地从古巴把大量的酒类运送到佛罗里达和山地各州”。“从缅因州到迈阿密,在离每个港口三英里限制以外的海上航行着装着各种酒类的海洋运输船队。由摩托艇把这些货物送上岸,它们速度之快使海岸警卫队或禁酒局无法抓到他”。③可见,这些走私者装备精良,经验丰富,所选择的航海路线比较隐秘,不容易被禁酒局人员发现。
比走私更为方便的,是在美国本土私酿酒类。以下是非法酿造的情景:
“加利福利亚和纽约州内有求必应的葡萄园里提供了一桶桶的葡萄汁,只要花一点时间,放一点蛋糕酵菌进去,便可以把它变成无与伦比的人间甘露;一车车的葡萄运到了意大利和希腊裔的美国人那里,然后用传统的制酒机榨出汁液并进行发酵”。④
这些“人间甘露”与平常的葡萄酒无异,只是酿制秘密进行而已。在当时,私酿酒类主要分为三种:圣餐用酒、医疗用酒和工业用酒。根据法律规定,酿造用于宗教仪式的圣餐用酒和医疗用酒是合法的,因而用于宗教仪式的葡萄酒在实行禁酒的前两年消费量一下子上涨了80万加仑。而很多药剂师可以自由地开出酒的处方,因而也大大促进了私酒的消费。⑤此外,工业酒精的生产更为私自酿酒者提供无数绝好的机会,许多允许制造的工业酒精被转化成了酒类饮料。一些违法者甚至将工业酒精兑水酿洒,造成了大批饮酒中毒而死亡或失明的案件。⑥
在销售方面,秘密的非法酒馆取代了正式的酒吧,⑦私酒馆取代了正常酒店,几乎每个家庭都会光顾当地的私酒馆,甚至在一些州花上10美元就可以在杂货店货架上得到一瓶英国的杜松子酒。⑧
尽管禁酒令颁布了,但是美国人民的饮酒习惯并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化,变化的只是享用酒的渠道。一些家庭妇女为维持生计或增加收入,悄悄地在自己家里酿造酒,秘密接待到访的“客人”,穷人可以走进商店的后堂享受杯中之物,富裕者则专门有人给他们送上门,书房成为掩人耳目的酒吧。⑨大学生坐在澡盆里喝杜松子酒,鸡尾酒会也日益盛行。⑩
(二)黑帮犯罪与官员腐败。
政府越禁酒,私酒就越盛行,酒价就越高,就越会激发酿酒商的生产动力。巨大的利润催生了地下酒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也促进了黑帮的发展。林格在《美国人眼中的美国人》一书中说:“想到有组织的犯罪,人们便不能不想到禁酒,因为正是禁酒导致了有组织的犯罪的产生。”“据估计,在禁酒时期,美国每年消耗的私酒至少达到1亿加仑。”{11}在禁酒令实施的背景下,居然存在数量如此庞大的私酒,说明了政府对于禁酒的力度是够的。
黑帮用售酒所得款项贿赂政府官员,从而得以在政府官员的庇护下经营酒吧。在禁酒之前,黑帮已经走私酒类。,在禁酒令颁布后,他们的活动有增无减。在20年代,最大的芝加哥黑帮头目艾尔·卡彭不仅违禁法令经营酒业,而且是坏事做尽。“他不仅在芝加哥开设了酒店、赌场、妓院和毒品馆,而且拥有一支1000人左右的私人军队,专门从事各类非法活动。他们的活动得到了私酒者的资助,并很快发展了一套自己的遍及中西部地区的酒类生产和销售体系”。{12}在艾尔·卡彭经营下,私酒生意越做越大,每年获利都在1.5亿美元以上。黑帮一方面经营酒业,另一方面暗中贿赂政府官员。他们每天向高级政府官员支付报酬,让其大开政治保护伞,使得他们当中没有一个被判罪的。1931年,艾尔·卡彭因为所得税舞弊罪被判11年监禁,但又因为“表现良好”得以提前释放。
此外,黑帮之间为了争夺对私酒的控制,还进行械斗、暗杀、抢劫运酒车、破坏对手酒厂等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安全威胁。1924年,卡彭帮射杀了乔治·莫兰帮成员。“单是芝加哥一地,因划分地盘不均引起的内让而死的匪帮就不下千余人,其中最剧烈的一次黑帮内讧中使用了炸弹从空中袭击伊利诺斯州威廉森县的一家私酒酿造厂”。{13}黑帮之间的内讧,造成了社会不安,对美国人民生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三)损害法律尊严
尽管禁酒令出台了,但是仍有很多人违法饮酒。走私酒类和黑帮组织的盛行,部分政府官员的包庇犯罪,使得人民对禁酒的可行性产生了怀疑,法律尊严大大下降。“禁酒令实施的后果在于,它迫使个人自己去做决定他是应该打破这项法律还是遵守它,这导致人们对法律失去了尊重”。“假如你不得不违反少数令人不快的法律,那么你很快就会蔑视它们并同样蔑视所有的法律”。{14}“据统计,在禁酒期间,政府总共逮捕了50多万人,其中30万人被判刑,这些被逮捕和判刑的人中大部分是平时守法而被迫走上犯罪道路的人”。{15}一些人觉得法律干涉了他们的自由,因而对禁酒令相当反感。特别是欧洲移民,他们当中不乏天主教徒,而天主教规是允许饮酒的;有些爱尔兰裔嗜酒,这些移民对于禁酒令相当不满。眼看法律不可行,禁酒过程又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他们便对禁酒法不屑一顾,使得美国法律的尊严极大地下降。
(四)造成民主党分裂。
从1920年到1932年,共和党继续施行禁酒,因而他们的队伍在禁酒运动上没有太大的分歧。相反,除其他问题外,民主党人在禁酒问题上却分裂得十分厉害。城市里的民主党人憎恨它,但南方的民主党人却为它唱起了赞歌——虽然往往还一边继续喝着酒(幽默家威尔·罗杰斯讽刺说,密西西比州的选民如果能够摇摇晃晃走到投票站的话,他们或许会投票赞成禁酒)。{16}
二、禁酒令失效的原因
1920年正式生效的禁酒令,为什么在实际施行的过程中,会出现“禁而不止”的情况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饮酒是人的生活习惯,更是一种文化所在,用立法的形式限制人们的生活习惯是违背人性的。
酒作为一种饮料,具有杀毒、驱寒、振奋精神的作用,更是节日、婚庆等活动必不可少的饮品。自古以来,酒就成为人类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古埃及有葡萄酒之神俄赛里斯(Osiris),古希腊神话里有酒神狄奥尼索斯(Dionysus),古罗马神话里有酒神巴克斯(Bacchus),《圣经》中记载诺亚亲自种葡萄酿酒。酒深深地与人类文化联系在一起。另外,在20世纪的美国,工人可以在酒馆里交流思想,倾诉生活的悲苦,在彼此间形成认同感;一般民众更多地享受饮酒给生活带来的乐趣;上层人士则可以通过酒宴进行人际交往。
酒的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而法律的制定也是需要依据的。法律是根据一个国家的社会风俗、民情等综合因素考虑而制定出来的。美国用立法的形式禁止饮酒和贩酒,实质上就是用法律规限道德和社会风俗,忽略了美国人饮酒的传统。在禁酒令颁布前,尽管清教徒的节制思想占据了社会的主流,但是也提倡适度用酒,没有完全禁止酒的饮用和贩运。
“禁酒令出台后规定,任何含酒精量为0.5%的饮料均为违禁酒精饮料,这也就包括了淡酒和啤酒”。对于很多喜欢啤酒的民众来说,这显得过于严厉。据统计,卡彭贩卖私酒的收入大部分是卖啤酒得来的,{17}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民众对于啤酒的需求是十分大的。大体上说,如果禁酒领导人认识到大多数对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的反对是由于禁止出卖啤酒和淡酒,禁酒也许会成功。在修正案批准以后,威斯康星、马萨诸塞、纽约、马里兰和新泽西等州的立法机关立即通过取消酒馆和禁止卖买烈性酒的法律,但允许出售淡啤酒。反酒馆院外集团成员不接受这种在执行上的微小偏差,强迫通过《沃尔斯特法》,并认为这些州的啤酒法有违宪的嫌疑。“没有禁酒的州”的官员和人民群众,必然不仅不尊重禁酒法,而且开始对禁酒政权展开无情斗争。{18}
压力越大,反抗的力量也就越大,很多温和派人士因此转而违反禁酒法。禁酒令出台的目的主要是应对社会出现的种种因酗酒而造成的家庭暴力、种族对立等社会问题,并非单单在禁酒本身。像枪支一样,酒本身不会导致罪恶,只是饮酒人的思想决定了自身善恶。即便禁了酒,也还有毒品,还有卷烟。酒并不是社会问题的唯一诱因,而是社会问题表达的形式。假如当时社会各种诉求能够畅通地表达,民众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借酒消愁的情形。禁酒令首先必须合情,其次才是合法。对于酒业,美国政府应该允许酒业的正常经营,并把酒业纳入其管理范围,而不是让其在地下发展,提供让罪恶滋生的温床。在一定范围内的有限度的禁酒是可行的。
此外,禁酒令本身的基础并不稳固。20年代禁酒运动的中心是在中西部的农业州,虽然一度遭到东部一些州的反对,但是禁酒运动还是借助于一战所带来的爱国主义激情而促进了禁酒令的通过,如美国历史学家杜蒙德所言:“虽然东部州拥有全国人口的半数以上,宪法却是可以违反这12个州的愿望加以修改,只有另订一项修正案才能废除这一修正案,可全部人口不到600万的12个小州却可以阻止另订一项修正案。”{19}
事实上,相当一部分美国人是抵制禁酒运动的。就全国的实际情况看来,诸如马萨诸塞、纽约、新泽西、伊利诺斯等这些拥有大量外国出生人口的州,大多数人是反对禁酒的,许多人认为喝酒是个人不可侵犯的一种权利,禁止喝酒是对人身权利的粗暴侵犯。这类群体的美国人不但不支持禁酒,相反还团结起来,开展反对禁酒的斗争。“在纽约、巴尔的摩等地一度出现了反对禁酒的集会和游行,在华盛顿的国会大厦前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骚乱和请愿,美国劳工联盟的领导人要求对禁酒令进行修改,维护工人们喝啤酒的权利,等等”。{20}
(二)禁酒令缺乏可操作性,充满欺骗性。
美国第一任禁酒局长曾保证:“再也不会有人造酒,也不会卖酒,送酒或用任何东西在地上、地下或空中运酒。”但是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
美国幅员辽阔,单靠禁酒代理人的努力是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的。美国禁酒局的力量也非常有限,“1920年,禁酒局只有一千五百二十个代理人,十年以后增到二千八百三十六人”。{21}而与此极不协调的是执法人员微薄的薪水,1920年,大多数禁酒执法人员的薪水是每年1200至2000美元,直到1930年,也只有每年2300到2500美元。{22}
“结果是,禁酒法的实施并不普遍,在那些舆论反对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而且由于许多代理人品质恶劣和硬性执行往往引起暴力和腐化的地区,禁酒大都是无效的”。{23}实质上,当时的政客已经知道禁酒是不可行的,但是为了应付院外团体,获得妇女等禁酒派的支持,因而采取了模棱两可的态度,即一方面要满足禁酒者的需求,另一方面又要兼顾造酒商的利益,因而出现了这样一种状况:法禁而实际上不禁。一些政府官员从仓库里偷出藏酒卖给贩酒商,甚至哈定总统还在夜总会中饮酒,可见禁酒令背后所隐藏的是政客的伪善。
(三)禁酒令侵犯了个人的自由权利
在执行禁酒令的过程中,个人的自由权利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使人民担心宪法赋予个人的权利成了空头支票,人权处于危机之中。禁酒人员为了执法,不惜搜查公民的汽车、窃听公民电话;法院也不顾及公民的控诉,直接判定禁酒人员合法,极大地违反了宪法修正案“人人具有人身、住所、文件及财产的安全,不受无理之搜捕和拘捕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可成立的理由,加上宣誓或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查的地点,必须搜捕的人,或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令”的规定。{24}
这种为了执行法律而罔顾宪法精神的行为,一旦继续下去,必然对美国人所崇尚的“天赋人权”原则造成极大的损害,国家权利也会因此膨胀,个人权利随之被剥夺,这是人民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一些禁酒主义者也纷纷加入到反禁酒的行列,发出废止禁酒令的呼声。
(四)妇女禁酒联盟力量的减弱。
作为禁酒运动的主体,妇女推动了禁酒令的出台。但是禁酒只是妇女运动中的其中一个目标,她们的首要任务是争取选举权,获得与男子一样的地位。一旦这个目标达成了,并以法律的形式把成果巩固下来了,她们便失去了奋斗目标,禁酒的力量便削弱了。尽管此后妇女还在参与禁酒运动,但是运动的力量已经不比当年了。可以说,禁酒运动在妇女运动中处于附属地位,妇女在禁酒过程中争取了自己的话语权。过去,妇女在家中成为丈夫酗酒的受害者,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她们没有财产权和选举权,不得不依附于男性,现在她们获得了选举权,得以通过禁酒法限制丈夫酗酒,限制家庭暴力的目的也达到了。另外,随着一战后美国经济的发展,享乐至上的消费主义也逐步影响了部分妇女,她们获得了与男子一样的平等权,广大的美国妇女把同男子一样吸烟、喝酒、参加各种聚会视为男女平等的一个标志,妇女也由原先禁酒运动的中坚力量开始成为禁酒运动的一种瓦解因素,美国妇女的禁酒运动开始转入低谷。“一些中产阶级家庭妇女开始不满禁酒带来的社会弊端,主动放弃禁酒立场,投入到了同样是为了保护家庭和社会正义的反禁酒运动当中”。{25}
三、结语
在禁酒令的遮盖下,私酒业迅速发展,改变了人民饮酒的方式。黑帮在酒业中迅速发展,并导致部分官员贪污腐化,法律尊严被人民所轻视,民主党也因此分裂。伴随着美国禁酒运动,社会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1933年2月17日,《布莱恩法》(BlaineAct)通过,将《沃尔斯特德法》修正为容许3.2%酒精含量的饮料。同年12月5日第21宪法修正案通过,废止了第18宪法修正案。这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一种启示。禁酒令之所以失效,首先是立法者企图以法律作为治理社会问题的主要药剂,把禁酒等同于解决社会问题,罔顾社会民情造成的;其次,禁酒令本身缺乏可操作性,大开法律漏洞,也剥夺了个人的自由权利;最后,作为禁酒的主体力量,妇女在禁酒问题上的松懈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这启示我们,任何一种法律出台都必须经过缜密的思考,不能够仅仅满足一些利益集团的要求,做到合情而又合法。对于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应该采取多种途径去解决,而不能万事皆依靠法律。否则,最终会导致法律失效。
注释:
①方堃.禁酒立法四十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论文:45.
②杜小惠.Bootleg与美国历史上的Prohibition.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3).
③刘绪贻,杨生茂主编.美国通史(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2:492.
④刘绪贻,杨生茂主编.美国通史(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2:492.
⑤[美]马克·C.卡恩斯,约翰·A.加勒迪著.美国通史.山东画报出版社,2008:492.
⑥李慧.美国禁酒运动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43.
⑦[美]马克·C.卡恩斯,约翰·A.加勒迪著.美国通史.山东画报出版社,2008:492.
⑧刘绪贻,杨生茂主编.美国通史(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2:494.
⑨李慧.美国禁酒运动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44.
⑩[美]阿瑟·林克(Link,A.S.),威廉·卡顿(Catton,W.B.)著.一九〇〇年以来的美国史(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345.
{11}策乐山.美国的罪与罚.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109.
{12}刘绪贻,杨生茂主编.美国通史(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2:493.
{13}董乐山.美国的罪与罚.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110.转引自李慧.美国禁酒运动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45.
{14}Anonymous:The Realstory of a Bootleggar,Boniand Liveright,Inc,New York,1923,p.231,转引自李慧.美国禁酒运动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45.
{15}samue—E.Morrison,The Oxford History of American People,1869—1965,New American Library,1972.Vol.3:237,转引自李慧.美国禁酒运动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45.
{16}[美]马克·C.卡恩斯,约翰·A.加勒迪著.美国通史.山东画报出版社,2008年,第492页.
{17}[美]阿瑟·林克(Link,A.S.),威廉·卡顿(Catton,W.B.)著.一九〇〇年以来的美国史(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345.
{18}[美]阿瑟·林克(Link,A.S.),威廉·卡顿(Catton,W.B.)著.一九〇〇年以来的美国史(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344.
{19}[美]德怀特·L杜蒙德著.宋岳亭译.现代美国.商务印书馆,1991:218.
{20}Allen.Only Yesterdav:206,转引自郭九林.美国禁酒运动的历史研究.博士学位论文:183.
{21}[美]阿瑟·林克(Link,A.S.),威廉·卡顿(Catton,W.B.)著.一九〇〇年以来的美国史(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344.
{22}Frederick Lewis Allen,Only Yesterday:An informal History of the Nineteen Twenties,New York;Harper
关键词: 禁酒令 社会问题 失效原因
191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利弗法案》,禁止用粮食酿酒,并授权总统禁止制造其他酒精饮料或向军营销售酒精饮料和进口各类蒸酒。“禁酒”一词开始出现在联邦法律条文里。全国禁酒的时机随着一战爆发而成熟,战争给了主张禁酒者一个最为充分的理由,它包含三个方面:第一,由于酿酒消耗粮食,面对战时物质紧缺的事实,禁酒成为解决粮食紧张的一剂良药;第二,士兵在战场上,如果酗酒则无法保持清醒的头脑;①第三,出于对德国的战恨,美国人对德国的啤酒,以及德国所发明的蒸汽酿酒法也十分反感。
在这样的背景下,禁酒主义者把从19世纪初便开始的禁酒运动推向了高潮。1917年美国国会提出了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明确指出:“(第一项)本条经批准一年后,凡在合众国及其管辖境内制造、售卖和转运足以致醉之酒类,均应受到禁止,并不准输入合众国或自合众国输出。”1919年10月,与宪法相配合的《沃尔斯特德法》获得国会通过,关于酿酒的战时禁令在战后继续实施,任何含酒精量为0.5%的饮料均为酒精饮料;禁止在禁酒令生效后酿造、出售这种饮料。为配合实施禁酒令,联邦政府还专门设立了禁酒局,并指派专人代理监督禁酒的实施工作。于是,在1920年1月16日,美国全面迎来了长达13年的禁酒时代。但是,禁酒令的背后,却是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
一、禁酒令背后的社会问题
(一)私酒盛行。
根据宪法的规定,酿制、转运和贩卖酒类都属于违法行为,实际上除了医疗和圣餐需要外,政府全面禁止酒在公共场合出现。但是,这一法律规定并没有打消制酒商的逐利念头,酒精的酿造、转运和贩卖都转入了地下进行。“酒类走私者从加拿大穿越五大湖,从泊在离海岸三里外的大船上向美国贩运酒类(这类人被称为Mumrunners)”。②在当时,“小船很容易地从古巴把大量的酒类运送到佛罗里达和山地各州”。“从缅因州到迈阿密,在离每个港口三英里限制以外的海上航行着装着各种酒类的海洋运输船队。由摩托艇把这些货物送上岸,它们速度之快使海岸警卫队或禁酒局无法抓到他”。③可见,这些走私者装备精良,经验丰富,所选择的航海路线比较隐秘,不容易被禁酒局人员发现。
比走私更为方便的,是在美国本土私酿酒类。以下是非法酿造的情景:
“加利福利亚和纽约州内有求必应的葡萄园里提供了一桶桶的葡萄汁,只要花一点时间,放一点蛋糕酵菌进去,便可以把它变成无与伦比的人间甘露;一车车的葡萄运到了意大利和希腊裔的美国人那里,然后用传统的制酒机榨出汁液并进行发酵”。④
这些“人间甘露”与平常的葡萄酒无异,只是酿制秘密进行而已。在当时,私酿酒类主要分为三种:圣餐用酒、医疗用酒和工业用酒。根据法律规定,酿造用于宗教仪式的圣餐用酒和医疗用酒是合法的,因而用于宗教仪式的葡萄酒在实行禁酒的前两年消费量一下子上涨了80万加仑。而很多药剂师可以自由地开出酒的处方,因而也大大促进了私酒的消费。⑤此外,工业酒精的生产更为私自酿酒者提供无数绝好的机会,许多允许制造的工业酒精被转化成了酒类饮料。一些违法者甚至将工业酒精兑水酿洒,造成了大批饮酒中毒而死亡或失明的案件。⑥
在销售方面,秘密的非法酒馆取代了正式的酒吧,⑦私酒馆取代了正常酒店,几乎每个家庭都会光顾当地的私酒馆,甚至在一些州花上10美元就可以在杂货店货架上得到一瓶英国的杜松子酒。⑧
尽管禁酒令颁布了,但是美国人民的饮酒习惯并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化,变化的只是享用酒的渠道。一些家庭妇女为维持生计或增加收入,悄悄地在自己家里酿造酒,秘密接待到访的“客人”,穷人可以走进商店的后堂享受杯中之物,富裕者则专门有人给他们送上门,书房成为掩人耳目的酒吧。⑨大学生坐在澡盆里喝杜松子酒,鸡尾酒会也日益盛行。⑩
(二)黑帮犯罪与官员腐败。
政府越禁酒,私酒就越盛行,酒价就越高,就越会激发酿酒商的生产动力。巨大的利润催生了地下酒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也促进了黑帮的发展。林格在《美国人眼中的美国人》一书中说:“想到有组织的犯罪,人们便不能不想到禁酒,因为正是禁酒导致了有组织的犯罪的产生。”“据估计,在禁酒时期,美国每年消耗的私酒至少达到1亿加仑。”{11}在禁酒令实施的背景下,居然存在数量如此庞大的私酒,说明了政府对于禁酒的力度是够的。
黑帮用售酒所得款项贿赂政府官员,从而得以在政府官员的庇护下经营酒吧。在禁酒之前,黑帮已经走私酒类。,在禁酒令颁布后,他们的活动有增无减。在20年代,最大的芝加哥黑帮头目艾尔·卡彭不仅违禁法令经营酒业,而且是坏事做尽。“他不仅在芝加哥开设了酒店、赌场、妓院和毒品馆,而且拥有一支1000人左右的私人军队,专门从事各类非法活动。他们的活动得到了私酒者的资助,并很快发展了一套自己的遍及中西部地区的酒类生产和销售体系”。{12}在艾尔·卡彭经营下,私酒生意越做越大,每年获利都在1.5亿美元以上。黑帮一方面经营酒业,另一方面暗中贿赂政府官员。他们每天向高级政府官员支付报酬,让其大开政治保护伞,使得他们当中没有一个被判罪的。1931年,艾尔·卡彭因为所得税舞弊罪被判11年监禁,但又因为“表现良好”得以提前释放。
此外,黑帮之间为了争夺对私酒的控制,还进行械斗、暗杀、抢劫运酒车、破坏对手酒厂等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安全威胁。1924年,卡彭帮射杀了乔治·莫兰帮成员。“单是芝加哥一地,因划分地盘不均引起的内让而死的匪帮就不下千余人,其中最剧烈的一次黑帮内讧中使用了炸弹从空中袭击伊利诺斯州威廉森县的一家私酒酿造厂”。{13}黑帮之间的内讧,造成了社会不安,对美国人民生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三)损害法律尊严
尽管禁酒令出台了,但是仍有很多人违法饮酒。走私酒类和黑帮组织的盛行,部分政府官员的包庇犯罪,使得人民对禁酒的可行性产生了怀疑,法律尊严大大下降。“禁酒令实施的后果在于,它迫使个人自己去做决定他是应该打破这项法律还是遵守它,这导致人们对法律失去了尊重”。“假如你不得不违反少数令人不快的法律,那么你很快就会蔑视它们并同样蔑视所有的法律”。{14}“据统计,在禁酒期间,政府总共逮捕了50多万人,其中30万人被判刑,这些被逮捕和判刑的人中大部分是平时守法而被迫走上犯罪道路的人”。{15}一些人觉得法律干涉了他们的自由,因而对禁酒令相当反感。特别是欧洲移民,他们当中不乏天主教徒,而天主教规是允许饮酒的;有些爱尔兰裔嗜酒,这些移民对于禁酒令相当不满。眼看法律不可行,禁酒过程又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他们便对禁酒法不屑一顾,使得美国法律的尊严极大地下降。
(四)造成民主党分裂。
从1920年到1932年,共和党继续施行禁酒,因而他们的队伍在禁酒运动上没有太大的分歧。相反,除其他问题外,民主党人在禁酒问题上却分裂得十分厉害。城市里的民主党人憎恨它,但南方的民主党人却为它唱起了赞歌——虽然往往还一边继续喝着酒(幽默家威尔·罗杰斯讽刺说,密西西比州的选民如果能够摇摇晃晃走到投票站的话,他们或许会投票赞成禁酒)。{16}
二、禁酒令失效的原因
1920年正式生效的禁酒令,为什么在实际施行的过程中,会出现“禁而不止”的情况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饮酒是人的生活习惯,更是一种文化所在,用立法的形式限制人们的生活习惯是违背人性的。
酒作为一种饮料,具有杀毒、驱寒、振奋精神的作用,更是节日、婚庆等活动必不可少的饮品。自古以来,酒就成为人类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古埃及有葡萄酒之神俄赛里斯(Osiris),古希腊神话里有酒神狄奥尼索斯(Dionysus),古罗马神话里有酒神巴克斯(Bacchus),《圣经》中记载诺亚亲自种葡萄酿酒。酒深深地与人类文化联系在一起。另外,在20世纪的美国,工人可以在酒馆里交流思想,倾诉生活的悲苦,在彼此间形成认同感;一般民众更多地享受饮酒给生活带来的乐趣;上层人士则可以通过酒宴进行人际交往。
酒的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而法律的制定也是需要依据的。法律是根据一个国家的社会风俗、民情等综合因素考虑而制定出来的。美国用立法的形式禁止饮酒和贩酒,实质上就是用法律规限道德和社会风俗,忽略了美国人饮酒的传统。在禁酒令颁布前,尽管清教徒的节制思想占据了社会的主流,但是也提倡适度用酒,没有完全禁止酒的饮用和贩运。
“禁酒令出台后规定,任何含酒精量为0.5%的饮料均为违禁酒精饮料,这也就包括了淡酒和啤酒”。对于很多喜欢啤酒的民众来说,这显得过于严厉。据统计,卡彭贩卖私酒的收入大部分是卖啤酒得来的,{17}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民众对于啤酒的需求是十分大的。大体上说,如果禁酒领导人认识到大多数对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的反对是由于禁止出卖啤酒和淡酒,禁酒也许会成功。在修正案批准以后,威斯康星、马萨诸塞、纽约、马里兰和新泽西等州的立法机关立即通过取消酒馆和禁止卖买烈性酒的法律,但允许出售淡啤酒。反酒馆院外集团成员不接受这种在执行上的微小偏差,强迫通过《沃尔斯特法》,并认为这些州的啤酒法有违宪的嫌疑。“没有禁酒的州”的官员和人民群众,必然不仅不尊重禁酒法,而且开始对禁酒政权展开无情斗争。{18}
压力越大,反抗的力量也就越大,很多温和派人士因此转而违反禁酒法。禁酒令出台的目的主要是应对社会出现的种种因酗酒而造成的家庭暴力、种族对立等社会问题,并非单单在禁酒本身。像枪支一样,酒本身不会导致罪恶,只是饮酒人的思想决定了自身善恶。即便禁了酒,也还有毒品,还有卷烟。酒并不是社会问题的唯一诱因,而是社会问题表达的形式。假如当时社会各种诉求能够畅通地表达,民众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借酒消愁的情形。禁酒令首先必须合情,其次才是合法。对于酒业,美国政府应该允许酒业的正常经营,并把酒业纳入其管理范围,而不是让其在地下发展,提供让罪恶滋生的温床。在一定范围内的有限度的禁酒是可行的。
此外,禁酒令本身的基础并不稳固。20年代禁酒运动的中心是在中西部的农业州,虽然一度遭到东部一些州的反对,但是禁酒运动还是借助于一战所带来的爱国主义激情而促进了禁酒令的通过,如美国历史学家杜蒙德所言:“虽然东部州拥有全国人口的半数以上,宪法却是可以违反这12个州的愿望加以修改,只有另订一项修正案才能废除这一修正案,可全部人口不到600万的12个小州却可以阻止另订一项修正案。”{19}
事实上,相当一部分美国人是抵制禁酒运动的。就全国的实际情况看来,诸如马萨诸塞、纽约、新泽西、伊利诺斯等这些拥有大量外国出生人口的州,大多数人是反对禁酒的,许多人认为喝酒是个人不可侵犯的一种权利,禁止喝酒是对人身权利的粗暴侵犯。这类群体的美国人不但不支持禁酒,相反还团结起来,开展反对禁酒的斗争。“在纽约、巴尔的摩等地一度出现了反对禁酒的集会和游行,在华盛顿的国会大厦前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骚乱和请愿,美国劳工联盟的领导人要求对禁酒令进行修改,维护工人们喝啤酒的权利,等等”。{20}
(二)禁酒令缺乏可操作性,充满欺骗性。
美国第一任禁酒局长曾保证:“再也不会有人造酒,也不会卖酒,送酒或用任何东西在地上、地下或空中运酒。”但是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
美国幅员辽阔,单靠禁酒代理人的努力是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的。美国禁酒局的力量也非常有限,“1920年,禁酒局只有一千五百二十个代理人,十年以后增到二千八百三十六人”。{21}而与此极不协调的是执法人员微薄的薪水,1920年,大多数禁酒执法人员的薪水是每年1200至2000美元,直到1930年,也只有每年2300到2500美元。{22}
“结果是,禁酒法的实施并不普遍,在那些舆论反对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而且由于许多代理人品质恶劣和硬性执行往往引起暴力和腐化的地区,禁酒大都是无效的”。{23}实质上,当时的政客已经知道禁酒是不可行的,但是为了应付院外团体,获得妇女等禁酒派的支持,因而采取了模棱两可的态度,即一方面要满足禁酒者的需求,另一方面又要兼顾造酒商的利益,因而出现了这样一种状况:法禁而实际上不禁。一些政府官员从仓库里偷出藏酒卖给贩酒商,甚至哈定总统还在夜总会中饮酒,可见禁酒令背后所隐藏的是政客的伪善。
(三)禁酒令侵犯了个人的自由权利
在执行禁酒令的过程中,个人的自由权利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使人民担心宪法赋予个人的权利成了空头支票,人权处于危机之中。禁酒人员为了执法,不惜搜查公民的汽车、窃听公民电话;法院也不顾及公民的控诉,直接判定禁酒人员合法,极大地违反了宪法修正案“人人具有人身、住所、文件及财产的安全,不受无理之搜捕和拘捕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可成立的理由,加上宣誓或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查的地点,必须搜捕的人,或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令”的规定。{24}
这种为了执行法律而罔顾宪法精神的行为,一旦继续下去,必然对美国人所崇尚的“天赋人权”原则造成极大的损害,国家权利也会因此膨胀,个人权利随之被剥夺,这是人民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一些禁酒主义者也纷纷加入到反禁酒的行列,发出废止禁酒令的呼声。
(四)妇女禁酒联盟力量的减弱。
作为禁酒运动的主体,妇女推动了禁酒令的出台。但是禁酒只是妇女运动中的其中一个目标,她们的首要任务是争取选举权,获得与男子一样的地位。一旦这个目标达成了,并以法律的形式把成果巩固下来了,她们便失去了奋斗目标,禁酒的力量便削弱了。尽管此后妇女还在参与禁酒运动,但是运动的力量已经不比当年了。可以说,禁酒运动在妇女运动中处于附属地位,妇女在禁酒过程中争取了自己的话语权。过去,妇女在家中成为丈夫酗酒的受害者,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她们没有财产权和选举权,不得不依附于男性,现在她们获得了选举权,得以通过禁酒法限制丈夫酗酒,限制家庭暴力的目的也达到了。另外,随着一战后美国经济的发展,享乐至上的消费主义也逐步影响了部分妇女,她们获得了与男子一样的平等权,广大的美国妇女把同男子一样吸烟、喝酒、参加各种聚会视为男女平等的一个标志,妇女也由原先禁酒运动的中坚力量开始成为禁酒运动的一种瓦解因素,美国妇女的禁酒运动开始转入低谷。“一些中产阶级家庭妇女开始不满禁酒带来的社会弊端,主动放弃禁酒立场,投入到了同样是为了保护家庭和社会正义的反禁酒运动当中”。{25}
三、结语
在禁酒令的遮盖下,私酒业迅速发展,改变了人民饮酒的方式。黑帮在酒业中迅速发展,并导致部分官员贪污腐化,法律尊严被人民所轻视,民主党也因此分裂。伴随着美国禁酒运动,社会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1933年2月17日,《布莱恩法》(BlaineAct)通过,将《沃尔斯特德法》修正为容许3.2%酒精含量的饮料。同年12月5日第21宪法修正案通过,废止了第18宪法修正案。这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一种启示。禁酒令之所以失效,首先是立法者企图以法律作为治理社会问题的主要药剂,把禁酒等同于解决社会问题,罔顾社会民情造成的;其次,禁酒令本身缺乏可操作性,大开法律漏洞,也剥夺了个人的自由权利;最后,作为禁酒的主体力量,妇女在禁酒问题上的松懈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这启示我们,任何一种法律出台都必须经过缜密的思考,不能够仅仅满足一些利益集团的要求,做到合情而又合法。对于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应该采取多种途径去解决,而不能万事皆依靠法律。否则,最终会导致法律失效。
注释:
①方堃.禁酒立法四十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论文:45.
②杜小惠.Bootleg与美国历史上的Prohibition.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3).
③刘绪贻,杨生茂主编.美国通史(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2:492.
④刘绪贻,杨生茂主编.美国通史(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2:492.
⑤[美]马克·C.卡恩斯,约翰·A.加勒迪著.美国通史.山东画报出版社,2008:492.
⑥李慧.美国禁酒运动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43.
⑦[美]马克·C.卡恩斯,约翰·A.加勒迪著.美国通史.山东画报出版社,2008:492.
⑧刘绪贻,杨生茂主编.美国通史(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2:494.
⑨李慧.美国禁酒运动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44.
⑩[美]阿瑟·林克(Link,A.S.),威廉·卡顿(Catton,W.B.)著.一九〇〇年以来的美国史(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345.
{11}策乐山.美国的罪与罚.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109.
{12}刘绪贻,杨生茂主编.美国通史(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2:493.
{13}董乐山.美国的罪与罚.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110.转引自李慧.美国禁酒运动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45.
{14}Anonymous:The Realstory of a Bootleggar,Boniand Liveright,Inc,New York,1923,p.231,转引自李慧.美国禁酒运动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45.
{15}samue—E.Morrison,The Oxford History of American People,1869—1965,New American Library,1972.Vol.3:237,转引自李慧.美国禁酒运动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45.
{16}[美]马克·C.卡恩斯,约翰·A.加勒迪著.美国通史.山东画报出版社,2008年,第492页.
{17}[美]阿瑟·林克(Link,A.S.),威廉·卡顿(Catton,W.B.)著.一九〇〇年以来的美国史(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345.
{18}[美]阿瑟·林克(Link,A.S.),威廉·卡顿(Catton,W.B.)著.一九〇〇年以来的美国史(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344.
{19}[美]德怀特·L杜蒙德著.宋岳亭译.现代美国.商务印书馆,1991:218.
{20}Allen.Only Yesterdav:206,转引自郭九林.美国禁酒运动的历史研究.博士学位论文:183.
{21}[美]阿瑟·林克(Link,A.S.),威廉·卡顿(Catton,W.B.)著.一九〇〇年以来的美国史(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344.
{22}Frederick Lewis Allen,Only Yesterday:An informal History of the Nineteen Twenties,New York;Har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