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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病人对医疗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的法律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许多学校护理专业的教学只注重护理理论和技术的灌输,而忽视有关医疗及护理法律知识的教授。由此造成护生护理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漠。基于上述原因,教学医院的护理实习生,在实习后期的基础护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护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