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喜欢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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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狗年,就要说狗。而那些描述狗的词语,却是贬义的多,褒义的少。比如鸡鸣狗盗、狼心狗肺、人模狗样、鸡零狗碎、狐朋狗友、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等。似乎与狗沾边的事情,都为人所不齿。
  虽然古人造了这么多贬低狗的成语,但从古至今,喜欢狗的人却是越来越多。现在全中国的狗,可能已有亿只以上,且有很多人还把自家的狗视为宝贝,甚至称它们是自己的孩子。
  人为什么会喜欢狗?大概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与狗相处,比与某些人相处容易多了。
  其一,狗从来不挑剔。狗的主要来源有两个,一是花钱买,二是别人送。当然,也有从路边捡來的。无论是买来、送来的狗还是捡来的狗,到了谁手里,它就认谁为主,并甘心情愿、死心塌地地跟谁过日子。再看我们人类,很多人即便谈场不一定有结果的恋爱,都把眼光挑得老高,先得算计算计———没房子不行,没车子不行,收入低不行,个子矮不行,长得丑不行。而陪伴人类的狗,从来不讲任何条件。只要你愿意收留,再穷再丑它都跟你。
  其二,狗从来不抱怨。同样是狗狗,有的跟着贵妇人,住洋房,坐豪车,天天洗澡,顿顿有肉;有的跟着流浪汉,蹲墙角,捡垃圾,食不果腹,浑身污垢。那些苦命的狗,却没有一句怨言,也不会向主人提任何要求,不要求改善住宿条件,不要求提高饭菜质量,更不要求到了冬天,非温暖惬意的环境不待。放到哪里,它就在哪里坚守。
  其三,狗从来不背叛。听说过谁家的狗与主人分手吗?没有,从来没有。即便打它、骂它、赶它,它也不走。不像人类,稍不高兴、顺意,就吵着不过了。有一位作家写道,他的老父去世之后,那只他养的小狗,依然守在身边。只要看到戴孝的人,小狗就摇尾作揖……这叫至死不渝。

  其四,狗从来不失职。过去家狗的主要职责是看家护院。不用安排,它们会自动坚持昼夜值班。三更半夜,只要有风吹草动,它立刻会腾地而起,连声狂吠。外人如敢摸进来,它们时刻准备冲上去撕咬。现在城市人普遍住上楼房,狗的工作重心也向陪伴宠主、讨主人开心转移。只要主人下班回家,它马上跑到跟前,萌脸相迎,摇尾乞怜。若家里有客人来,它还会冲到前边汪汪两声,为主人造势助威。
  李敖曾经说过:“我认识的人越多,就越喜欢狗。”意思是说,有一些人,还不如狗。的确,那些出卖国家利益的人、伤害同类的人、机关算尽的人等等,真的比得过门前之犬吗?
  当然,人有好坏之分,狗也有优劣之别。正如鲁迅所言:“便是狗罢,也不能一概而论。”随着社会进步,狗的“素质”大概也在不断“提高”吧,它们明白自己的主要任务变了,为此,很多狗狗都在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以锤炼出让主人开心的技能。我们小区里就有一只,学会了叼飞盘。还有见了生人会作揖的,循着主人声调会作出似笑非笑的尴尬萌态的,不一而足。这些受宠对象,非但主人,过路人看了,往往称奇叫好。
  尽管很多人都喜欢狗一样的伴侣,需要狗一样的下属,但却没有一个人,自己愿意做狗。狗永远是狗,只能是狗,穿上了花衣,依然是狗。
  选自《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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