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信访制度在我国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制度保障,许多的矛盾纠纷通过这个窗口充分显现,为我党和政府及时发现问题,正确处理矛盾提供了科学依据。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原有的信访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时代和人民的客观要求,“信访洪峰”的出现引发了政府、专家和人民群众对转型中的信访制度的关注和讨论。
关键词:信访制度 运行困境 改革
一、信访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信访制度。简单说来,信访制度是指所有信访活动活动准则的统称。主要是包括二点,一是指影响、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的集合体,不单单指一套正式机构。二是组织是制度的运行载体,组织是一整套规则或者共同规范的思想。
信访制度的特征:
(1)信访制度具有政府性、政策性。总所周知,信访制度与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密不可分,信访职能机关的建立、运行就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利益需求。同时,中央颁布新的《信访制度》,地方推行一些信访实施细则都是信访制度的显著特征。
(2)信访制度的运行具有便捷性。人民群众通过书信、电邮、传真电话等形式可以直接与信访职能部门沟通、交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信访更是发挥了其不可替代的简便快捷作用,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我国的国体绝对了我党和政府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排斥这种民意表达机制。
(3)信访制度具有民主监督性。信访及信访制度有很多利国利民的作用,人民群众具有基本政治权利,对于一些损害到人民群众切身合法利益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完全可以应用信访制度进行维权和民主监督,这对我们党和政府是一项积极的监督制度。
除此之外,信访制度还具有前瞻性、服务性等特点。
二、社会主义信访制度的历史沿革
1.大众动员型信访(1951年6月-1979年1月)
新中国建立以后,人民群众的信访活动非常活跃。1951年,党中央决定撤销中共中央书记处政治秘书室,组建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专门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写给中央领导通知的信件。1983年政务院秘书厅成立了群众信件组,他是我国成立的第一个专职信访机构。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克服信访工作中的官僚主义,1957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在会议中拟定了《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暂行办法(草案)》,这是新中国第一次正式对信访活动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首次信访会议的召开提高了各级党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全国各地的信访工作普遍得到加强,信访工作稳步向前发展,从1957年到1961年,全国的信访数量是逐步逐下降的。
2.拨乱反正型信访(1979年2月-1983年2月)
由于“十年动乱”,国家遭受巨大损失。各行各业遭到严重破坏和挫折,信访工作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那个时期信息渠道非常不畅,信访制度变成了政治斗争的工具和民众抱怨的手段。这个特殊时期,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是:1968年6月成立了“总理亲启信办理小组”,处理了大量总理亲启信;70年代,办理小组还及时、准确和如实地向周恩来总理反映了许多重要情况和问题。总之,这个时期的信访工作的特点是,从以往地作为各地各级政府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手段,转变成为了解民情、消除民怨,改善人民群众也政府的关系作用上,故而被称为拨乱反正型信访。
3.安定团结型信访(1982年2月至今)
1982年2月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办、国办转发了《当前信访工作的形势和今后的任务》、《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两个文件。1995年10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信访条例》,条例正式成为我国第一部信访工作的行政法规,这标志这我国信访制度建设进入了法制轨道。2001年全国第五次信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肯定了当前信访工作的成绩,结合信访形势的新变化,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六项工作要求。
三、转型时期信访制度的改革措施
从1992年开始到2004年之间的连续12年,我国的信访总量一直居高不下,我国的信访制度以及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近年来各级政府和信访部门的信访工作水平得到长足的发展和提高,但在实际行驶权利中,信访制度还有着必须面对的困境和问题,甚至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当国家和社会的宏观转型期出现并逐渐步入深水区,信访制度的编辑收益开始减少,甚至出现了负收益。所以我们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信访制度着手改革
1.以科学理念为导向
只有坚持先进的执政理念,信访工作才能有正确的方向。信访制度改革,必须以先进的理念、理论为指导,这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在信访制度改革进程中,主要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在现代公共管理中,应该以人为本、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而不是以政治权威为主。信访制度的重新定位与改革,要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如天”,自始至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这样才可以实现信访的核心价值。所以应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和解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诉求,以此作为改革信访制度第一目标。
2.以现代信息系统为平台
2005年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中明确提出,建立信访信息系统。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运用现代信息系统,是充分发挥信访功能,拓展信访渠道,搭建沟通平台的重要途径。
构建信访信息系统,有利于人民群众及时信访部门取得联系,有利于人民群众及时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有利于政府部门了解民意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3.平衡信访机构权责
巩固信访机构的法定职权,新修订的条例第六条关于信访机构的权责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受理、转变、交送,承办、协调、督察以及指导等权力,虽然条例已经明文规定,但是以往的权力执行中会遇到种种阻碍,并没有真正落实条例赋予的权力。所以还是应该把信访条例细化到位,各种权力真正的有法律依据以后,各地各级信访机关就可以做到权责一致,各司其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4.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政府公共管理能力
加强政府队伍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加强政法队伍假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样的表述为新时期信访队伍建设起了指导作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我们的信访工作人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建设者,担负着光荣而伟大的重任,不但体现了我们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决心也体现了党和国家的公信力。加强信访队伍假设,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范作惠.信访机构体制沿革与制度设立探微[J]秘书,2009,(05)
[2]沈桥林,李洁.论信访权的宪法地位[J]江汉大学学报,2009,26(02)
[3] 田风.人大信访工作要学会弹三弦[J]人大建设,2009,(05)
关键词:信访制度 运行困境 改革
一、信访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信访制度。简单说来,信访制度是指所有信访活动活动准则的统称。主要是包括二点,一是指影响、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的集合体,不单单指一套正式机构。二是组织是制度的运行载体,组织是一整套规则或者共同规范的思想。
信访制度的特征:
(1)信访制度具有政府性、政策性。总所周知,信访制度与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密不可分,信访职能机关的建立、运行就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利益需求。同时,中央颁布新的《信访制度》,地方推行一些信访实施细则都是信访制度的显著特征。
(2)信访制度的运行具有便捷性。人民群众通过书信、电邮、传真电话等形式可以直接与信访职能部门沟通、交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信访更是发挥了其不可替代的简便快捷作用,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我国的国体绝对了我党和政府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排斥这种民意表达机制。
(3)信访制度具有民主监督性。信访及信访制度有很多利国利民的作用,人民群众具有基本政治权利,对于一些损害到人民群众切身合法利益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完全可以应用信访制度进行维权和民主监督,这对我们党和政府是一项积极的监督制度。
除此之外,信访制度还具有前瞻性、服务性等特点。
二、社会主义信访制度的历史沿革
1.大众动员型信访(1951年6月-1979年1月)
新中国建立以后,人民群众的信访活动非常活跃。1951年,党中央决定撤销中共中央书记处政治秘书室,组建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专门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写给中央领导通知的信件。1983年政务院秘书厅成立了群众信件组,他是我国成立的第一个专职信访机构。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克服信访工作中的官僚主义,1957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在会议中拟定了《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暂行办法(草案)》,这是新中国第一次正式对信访活动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首次信访会议的召开提高了各级党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全国各地的信访工作普遍得到加强,信访工作稳步向前发展,从1957年到1961年,全国的信访数量是逐步逐下降的。
2.拨乱反正型信访(1979年2月-1983年2月)
由于“十年动乱”,国家遭受巨大损失。各行各业遭到严重破坏和挫折,信访工作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那个时期信息渠道非常不畅,信访制度变成了政治斗争的工具和民众抱怨的手段。这个特殊时期,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是:1968年6月成立了“总理亲启信办理小组”,处理了大量总理亲启信;70年代,办理小组还及时、准确和如实地向周恩来总理反映了许多重要情况和问题。总之,这个时期的信访工作的特点是,从以往地作为各地各级政府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手段,转变成为了解民情、消除民怨,改善人民群众也政府的关系作用上,故而被称为拨乱反正型信访。
3.安定团结型信访(1982年2月至今)
1982年2月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办、国办转发了《当前信访工作的形势和今后的任务》、《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两个文件。1995年10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信访条例》,条例正式成为我国第一部信访工作的行政法规,这标志这我国信访制度建设进入了法制轨道。2001年全国第五次信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肯定了当前信访工作的成绩,结合信访形势的新变化,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六项工作要求。
三、转型时期信访制度的改革措施
从1992年开始到2004年之间的连续12年,我国的信访总量一直居高不下,我国的信访制度以及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近年来各级政府和信访部门的信访工作水平得到长足的发展和提高,但在实际行驶权利中,信访制度还有着必须面对的困境和问题,甚至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当国家和社会的宏观转型期出现并逐渐步入深水区,信访制度的编辑收益开始减少,甚至出现了负收益。所以我们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信访制度着手改革
1.以科学理念为导向
只有坚持先进的执政理念,信访工作才能有正确的方向。信访制度改革,必须以先进的理念、理论为指导,这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在信访制度改革进程中,主要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在现代公共管理中,应该以人为本、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而不是以政治权威为主。信访制度的重新定位与改革,要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如天”,自始至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这样才可以实现信访的核心价值。所以应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和解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诉求,以此作为改革信访制度第一目标。
2.以现代信息系统为平台
2005年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中明确提出,建立信访信息系统。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运用现代信息系统,是充分发挥信访功能,拓展信访渠道,搭建沟通平台的重要途径。
构建信访信息系统,有利于人民群众及时信访部门取得联系,有利于人民群众及时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有利于政府部门了解民意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3.平衡信访机构权责
巩固信访机构的法定职权,新修订的条例第六条关于信访机构的权责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受理、转变、交送,承办、协调、督察以及指导等权力,虽然条例已经明文规定,但是以往的权力执行中会遇到种种阻碍,并没有真正落实条例赋予的权力。所以还是应该把信访条例细化到位,各种权力真正的有法律依据以后,各地各级信访机关就可以做到权责一致,各司其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4.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政府公共管理能力
加强政府队伍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加强政法队伍假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样的表述为新时期信访队伍建设起了指导作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我们的信访工作人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建设者,担负着光荣而伟大的重任,不但体现了我们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决心也体现了党和国家的公信力。加强信访队伍假设,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范作惠.信访机构体制沿革与制度设立探微[J]秘书,2009,(05)
[2]沈桥林,李洁.论信访权的宪法地位[J]江汉大学学报,2009,26(02)
[3] 田风.人大信访工作要学会弹三弦[J]人大建设,2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