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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运动以来,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自然法传统被法律实证主义所取代,系统论更使法律成为一种自我发展的子系统,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因而出现了合法化危机,哈贝马斯称之为事实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张力问题。他的“法律规则观”从法律与道德分离的现实出发,通过民主的立法程序,将合法性建立在交往权力之上,力图化解内外张力,解决社会整合问题。哈贝马斯的方案可以为当代社会提供诸如法治、德治、批判和反思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