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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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包括合作社的发展数量与发展速度、登记情况、带动非成员农户数量、组织机构与区域分布状况、产业分布与服务内容状况、资产总额与资产质量状况、收入状况、政府财政支持状况。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资料;发展状况;北京市
  中图分类号:F32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1-0027-06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有法可依的建设时期。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有利的政策环境支持下,同全国的形势一样,也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特别是2010年3月1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以下简称《北京市办法》)施行6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有法规范化和有序发展的阶段。此时,研究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状况,有现实意义。
  2004年至今,北京市按照农业部的部署,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展开了统计监测工作。其统计监测的基本数据包括情况统计表、统计过录表和统计汇总表,对这些数据整理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合作社、研究合作社。据统计,其发展状况如图1。
  一、成员发展状况
  (一)发展规模与速度
  农村合作社规模不断壮大、快速增长。2004年有专业合作社855个,之后每年快速增长。其中,2005年增长为1 215个,比上一年增长了42.1%;2006年专业合作社数的增幅有所下降,为7.7%。《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在此之后合作社呈现井喷式发展,年增长率屡创新高。其中增幅最高的为2009年,为58.9%,合作社数目达到3 601个,之后农村合作社保持平稳的发展,增速逐渐回稳,保持在9%左右,至2013年合作社达到5 774个。从整体发展过程来看,2013年合作社数较2004年增长了5.75倍,年均增幅为23.64%。详细情况(见图 1)。
  (二)发展数量
  从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数量看。其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影响更为明显。2006年,北京市共有专业合作社481个,至2007年已经发展为1 203个,增幅高达150.1%;2008—2010年,专业合作社依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增长率分别为73.1%、69.0%和24.5%;2011年以后进入一个较稳定的增长轨道内,增速保持在9%左右。从整个发展过程上来看,2013年专业合作社数较2006年增长了10.85倍,年均增幅高达42.35%。详细情况(见图 2)。
  (三)登记情况
  从登记的情况看,登记的专业合作社逐年增长,登记率由2004年的68.3%逐年增高,至2006年增长至84.3%。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2007年专业合作社呈井喷状态,而登记的比例较低,仅为47.0%,2008年恢复增长,为91.8%,至2013年逐年增长至98.1%,几乎全部登记。这说明,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对合作社的管理完善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见图3)。
  (四)带动非成员农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带动了社外农户的生产。从绝对规模上来看,带动社外农户的数量与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数量变化基本一致,2006年专业合作社共带动41.1万社外农户,之后有所减少,至2009年最低,为16.2万,之后开始稳定增长,2013年增长为24.9万户。从相对规模来看,2006年和2007年平均每户入社农户带动1.54户社外家户,2008年大幅增加为2.07户,之后逐渐稳定在1.2户左右(见图4)。
  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带动非成员农户248 613户,其中,已按《登记条例》登记的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208 741户;专业协会和未按《登记条例》登记的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39 87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的非成员农户数占所有农户数的比例为11.55%。
  二、组织结构
  (一)区域构成
  从地域上来看,合作社主要在村域内成立,其次为乡镇区域内,跨乡镇、区县、省市的较少。合作社在各类区域内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2004年村域内的合作社共有404个,至2013年已经发展到3 398个,九年间共增长了7.4倍,年均增长24.8%;2004年乡镇区域内的合作社有343个,至2013年增长到1 708个,增长了4倍,年均增长16.6%;2004年跨乡镇、区县、省市的合作社有106家,至2013年发展到668个,增长5.3倍,年均增长20.4%。但从相对趋势来看,各类合作社的发展明显呈现出两个阶段。2004—2006年,村域内的合作社所占比重有所下降,由2004年的47.5%下降到2006年的41.4%;2009年之后这个比重又出现回升,上升至57%以上。而乡镇范围内的合作社在2005年之后占比开始下降,之后保持稳定,在30%左右;省市范围内的合作社在2006年出现了翻倍的增长,2009年之后恢复到原来11%的水平。
  以2013年的数据看合作社成员的分布范围,成员在同一村内的合作社有3 398个,占58.9%。其中,乡内有1 708个,占29.6%;市、县内554个,占9.6%;省、区、直辖市内42个,占0.7%;跨省、区、直辖市有72个,占1.2%。
  (二)产业分布
  组织机构产业分布情况。从产业分布看,2004—2013年,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副业的专业合作社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林业的合作社在2006年达到峰值后有所回落,2013年为173个。
  从合作社在产业分布的构成的比例看。2006年后,合作社的产业分布构成的比例发生了变化,种植业的比重在不断上升,由2004年的23.4%增长为2013年的57.9%;而畜牧业一直有所下降,由2004年的43.7%下降到2013年的26.6%;林业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而副业下降后又出现的一定的回升(见图5)。   截至2013年,统计的5 769家专业合作社中(原数据如此,与农业合作社总数5 774家稍有出入,不包含专业联合社和专业联合会),一半以上为种植业,有3 306个,占57.3%,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其次为服务业317,占5.5%,林业和渔业分别有173和118个,分别占3.0%和2%。
  (三)服务内容
  从服务内容看,在统计的5 769家专业合作社中,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是主流,为5 027个,占87.1%,其次是技术、信息服务为主的合作社210个,占3.6%;运销服务为主的合作社共66个,占1.1%;其他服务类组织较少(见图6)。
  三、运营情况
  (一)资产总额
  从总体上来看,虽然农民合作社的数量在最初的3年(2004—2006年)中呈现增长趋势,但资产总额并未明显增加,仅从2004年的27.1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28.5亿元。这反映到社均资产总额上来,就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其中2004年社均资产总额为317.5万元,至2006年已降至217.7万元。
  2007年之后,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农民合作社的资产总额开始稳步增长,2007年为19.0亿元,2013年增长为63.1亿元,增长了3.5倍,年均增速达23.1%。从社均资产总额来看,自2007年的118.2万元小幅降至90.7万元后,稳步回升至2013年的114.5万元的水平(见图7)。
  (二)资产质量
  农民合作社的资产负债率在2004年为20.8%,2005年激增至47.4%,随后逐年下降,其中降幅最大的为2009年(由上一年度的25.3%降至15.2%,降幅高达10.1个百分点),以后基本维持在15%左右的水平;其中2013年有小幅的上升,为17.5%(见图8)。
  (三)收入状况
  农民合作社的总收入和总支出与合作社成员数的变化趋势类似,均为先升后降,在2007年达到低谷后开始稳步上升。其中,2007年总收入为19.9亿元,总支出为17.1亿元,盈余2.8亿元;至2013年总收入增长为108.4亿元,总支出为99.9亿元,盈余8.6亿元。其中,盈余的变化幅度较大,由2005年最高的13.7亿元,降至2010年最低的1.4亿元,之后又大幅上升,2013年盈余为8.6亿元。与之相对应,合作社的毛收益率(盈余除以总收入)也由2004年的高点39%一路下滑至2010年的谷底3.3%,2012年和2013年有所回升,分别为11.8%和7.9%(见图9)。
  四、获得财政扶持情况
  农民合作社一直得到了政府财政的大力扶持。2007年得到财政扶持的合作社有234个,共得到扶持金额6 333万元。2010年之前,这一速度基本保持了平稳,之后,财政扶持的力度开始增加,至2013年财政扶持了442个合作社,扶持金额为1.8亿元。
  财政扶持占合作社的总收入的比重在缓慢下降,由2007年的3.2%降至2013年的1.7%。但财政扶持对合作社的盈余有重要的影响,基本保持在20%以上。其中2010年甚至超过了一半,达到57.9%。这说明政府方面的推动对合作社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见图10)。
  五、合作社发展状况简评
  第一,合作社在稳步推进和发展中。农民合作社在北京市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农户数量上来看,2008年入社的农户共有12.0万户,同时合作社也带动了24.9万社外农户,两项合起来占北京市当年乡镇及行政村常住户数的19.5%。之后,入社的农户不断增加,合作社带动的社外农户在2009年大幅减少后逐年恢复,至2013年入社的农户增加至20.4万户,带动了24.9万社外农户,两项合起来约占北京市当年乡镇及行政村常住户数的21%。但是,从成员分布看,合作社社员还是以本村范围的合作社为主,占了总数量的50%以上;在本区县的比例亦有所增加,出现了全市乃至跨省范围的合作社。这是可喜的现象。
  第二,从产业结构看合作社的分布,还是以从事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的合作社数量最多,占了总量的83%以上。这反映合作社还是在农业生产的初级阶段合作,这是一忧;但是,农机服务合作社、民俗旅游、运输仓储和综合服务的合作社已经出现,反映出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苗头已经出现,这是一喜。
  第三,从农作物播种面积看,合作社占北京全市的1/3以上。2009年北京市共播种农作物480.2万亩,当年农村合作社农作物播种面积为111.4万亩,合作社播种面积占北京市播种面积的23.2%;2011年为40.8%,随后有所下降;2014年合作社的播种面积为199万亩,按照与2013年的全市的总播种面积相比较(2014年的统计数据未出),占了全市播种面积的50%以上。随着北京全市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减少和合作社播种面积的增加,合作社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
  第四,合作社的经济效益还不高。从2014年的数据看,合作社的收入不高、支出很高、盈余很低。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很多,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生产成本高而产品价格低。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合作社不能形成规模化生产,产生不了规模效益。合作社得到了政府的财政支持,也是保持总体取得微利的重要原因。
  几年来北京市合作社发展的实践证明,合作社把千家万户的小农组织了起来,共同面对市场风险,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发展了都市型现代农业,推进了农业专业化、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增强了农民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和农产品的市场的竞争力;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但是,合作社在发展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需要政府继续采取各种扶持政策,支持合作社发展。
  [责任编辑 仲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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