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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国民收入快速增长,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和政府三个部门间的分配关系发生较大变化。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向企业倾斜、再分配向政府倾斜,劳动所得和城乡居民收入占GDP比重长期呈逐步下降趋势,。本文通过总结浙江省1999-2009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演变情况,对其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原因;对策
一 浙江省近二十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情况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企业逐渐成为最大受益者。
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总收入(即国民生产总值)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取得要素必须要支付报酬,这种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主要包括居民提供生产要素所取得的报酬收入-劳动所得、政府利用国家权利对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再生产所征收的生产税和进口税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生产税净额、企业在扣除其固定资产消耗和其他运营成本及税收后的净营业盈余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初次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政府一般不直接干预初次分配。
从1990-2009年二十年浙江省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数据可以看出,劳动所得占GDP的比重呈下降的趋势,1990年居民初次分配占GDP的比重是52.66%,而到了2009年數据变为39.61%,这说明劳动所得占GDP的比重有了较快的下降。除1999年到2000年有所下滑外,企业初次分配收入比重呈明显上升趋势,由1990年的33.22%上升到2009年的45.53%,提高了12.31个百分点,特别是2000年以来上升较快,提高了10.01个百分点。2004年,企业初次分配收入比重一举超过居民初次分配收入比重,成为国民收入的最大受益者。比较而言,政府初次分配收入比重相对比较平稳。从下面对1990至2009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的演变数据进行计量分析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上述的趋势。
二 浙江省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的变化情况
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基础上的进一步分配。这种分配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的。再分配的格局,反映了各个收入主体真实可支配的收入份额,准确地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国民收入入分配的状况。从近二十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浙江省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有较大变化。自分税制改革之后,政府财政收入有较快增长,相比而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总体呈现出国民收入再分配向政府倾斜的现状。将1990-2009年浙江省国民收入再分配后政府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的变化进行对比分析
可以看出,浙江省的政府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在1990-2009年间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共上升6.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企业占再分配的比重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其中1990-1998年上升了20.33个百分点,这与政府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相比,变化较明显,而从1999-2002年这期间企业再分配收入所占比重下降了2.9个百分点,之后又呈现上升的趋势,比较平稳。而居民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却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从1990年的57.85%下降到2009年的29.64%,下降了28.21个百分点。
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1994年分税制改革前,仍处于指令性计划经济的阶段,政府需要保证足够多的财力搞建设,所以浙江省政府财政收入在省GDP的比重很高。1992年,由于出现经济过热现象,中央政府于1993年6月24日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抑制经济过热,政府让利与居民和企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全面展开,政府财政收入有所减少。浙江省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2年开始下降,与1991年相比,大约下降了1.4个百分点。这种下降的趋势一直持续到1997年。1993-1997年,浙江省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总体下降了1.38个百分点。1997年下半年爆发了亚洲金融危机,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由"适度从紧"、"稳中求进"转向了"扩大内需"。政府实施了调整收入分配,适当增加中低收入阶层居民的收入等政策措施,浙江省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有所回升。
三 原因分析
从浙江省的各种数据及情况进行实证分析,我们可以推导出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一个平等、自由的劳资双方讨价还价的机制,资方偏向的制度环境使劳动者在讨价还价中处于极其不利的境地。
在我国,资方偏向的制度环境具体表现为:买方垄断的劳动力市场结构、劳动者选择权缺失、资方偏向的第三方力量以及低工资的历史传统等。上述因素导致我国形成了一个具有典型特征的资方偏向的制度环境,构成了劳动份额提高的制度障碍。
首先,买方垄断是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特征。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背景下,企业在大量分散的、缺乏统一组织又急需就业的劳动者面前,俨然成为垄断者。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所具有的垄断能力既与劳动力的供过于求有关,也与劳动者缺乏组织有关。分散的劳动者单独面对企业时,不仅势单力薄,而且谈判成本高昂。在劳动力严重供过于求的背景下,劳动者要么接受、要么走开。当企业成为工资制定者,劳动者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接受该工资标准时,工资低于劳动贡献就成为常态。
其次,资方偏向制度环境还表现为劳动者选择权的缺失。在我国,劳动者的选择权利基本上是缺失的,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极不完善,保障水平十分有限,社会保障不仅不能覆盖所有社会人员,即使被覆盖的人群,靠社会保障也无法体面地、有尊严地生活。另一方面,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受到诸多限制,一部分人没有自由流动的权利,可以自由流动的人群,选择的余地也十分有限。因为在劳动力供过于求和买方垄断下,不同岗位为自己提供的工资待遇是没有差别的。没有选择权的劳动者,其谈判能力注定是低下的。
第三,资方偏向制度环境也与我国存在偏好低工资制度的强大的第三方力量密切相关。在劳资谈判中,政府是劳资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下,地方政府及其领导的效用目标是获得上级最大程度的认可以及由此带来的升迁机会增加。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地方政府及其领导在多个方面做出"政绩",而最大的"政绩",莫过于经济增长速度。众所周知,劳动力资源丰富、工资低廉是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根本原因之一,于是,地方政府出于对经济增长的追求、出于对财税收入增加的需求,出于"政绩"的需求,本能地偏好低工资制度,从而在劳资谈判中自然偏向企业。 第四,低工资的历史习惯和极低的"最低工资"标准成为资方压低工资的最好借口。劳资双方在讨价还价时,会参照过去的工资水平以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参照标准越高,在讨价还价能力一定时,工资也越高,反之亦然。建国以后,我国推行的一直是低工资、低物价制度,低工资的惯性,构成了工资上升的障碍。无论是资方还是政府,在面对员工提高工资的要求时,无一例外地要求员工与过去相比。我国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历史不长,最低工资标准更低。最低工资过低已经成为妨碍工资提高的因素。因为,对于多数劳动者而言,最低工资成为了事实上工资谈判的起点。对于部分劳动者而言,他们获得的不过是最低工资。于是我们看到,许多企业在"合法"的用极低的工资雇佣员工,这些员工获得的工资甚至无法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资方偏向的制度环境,导致了我国工资水平长期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进而导致居民部门在初次分配中所占份额较低,并随着劳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趨势。
四 对策建议
当前,浙江省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比重过低。企业和政府收入比重偏高的格局,不利于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和可持续发展。建议政府加快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提高企事业职工和农民收入,提高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的比重,降低政府和企业的收入比重,使国民财富的创造者-国民能够合理地更多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的成果。
1增加职工工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的最直接途径。劳动者与企事业用人单位之间,应通过协商,建立劳动者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合理分配企事业单位利润,缩小资本报酬与劳动报酬过大的差距。加大对普通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技术类劳动力的比例,优化劳动力结构,改变劳动者在市场上的弱势地位。改进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逐步增加职工工资,是职工工资与企事业单位利润同步增长,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2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当前,浙江省农民收入水平相对偏低,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这是近年来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过慢的重要原因。建议政府医药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农民生产和经营积极性,加快农村富裕;二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放宽城镇户籍限制,推动全省城镇化进程,引导农民合理有序地进城创收创业;三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城,切实解决农民工进城后的社会保障和住房、子女吧教育等具体问题,减少因其身份不同而不得不多支付的"制度性生活成本"。
3建立预算外财政收入的转移制度,降低政府财政收入比重。近年来浙江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政府财政收入比重增长过快。各级地方政府存在大量预算外的收入,因而浙江省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已明显高于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相同阶段时的水平。为此,建议完善政府财政监管制度,提高各级政府预算外财政收入的透明度,充分利用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以及其他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加大政府收入向居民收入转移的力度,使其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比重趋于相对合理。
4加快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企业利润公平分享。浙江省许多企业以传统劳动密集型为主,自主创新不足,产品附加值不高,缺乏核心竞争力,因为不得不压低成本以求生存。为此,建议政府采取鼓励政策,加快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效益,为提高劳动力报酬创造条件。同时,强化自主创新对收入分配的优化作用,改进科技人员的劳动报酬支付制度,逐步在全省形成一批以科技人员为主的高报酬群体阶层,促进企业利润公平分享,提升劳动报酬总体水平。
5遏制城市房价的过快增长,防止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过份拉大。在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遏制城市房价的过快增长乃是当务之急。当前,住房支出已成为城市很多居民的最大的开支。近年来,许多人因房而穷,另有少数人却因房而富,使居民之间的实际生活差距急剧扩大,极不利于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建议改革相应的土地财政制度和住房分配制度等,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参考文献:
[1]胡朝麟,2010:《浙江国民收入分配比较分析》,《统计科学与实践》第4期。
[2]安体富、蒋震,2009:《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提高居民分配所占比重》,《财贸经济》第7期。
[3]杜平、沈毅俊,2009:《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演变的比较分析及启示》,《工业技术经济》第3期。
作者简介:张弘(1988年1月-),女,汉族,湖北潜江人,浙江财经学院财政学11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税务筹划。
关键词: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原因;对策
一 浙江省近二十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情况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企业逐渐成为最大受益者。
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总收入(即国民生产总值)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取得要素必须要支付报酬,这种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主要包括居民提供生产要素所取得的报酬收入-劳动所得、政府利用国家权利对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再生产所征收的生产税和进口税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生产税净额、企业在扣除其固定资产消耗和其他运营成本及税收后的净营业盈余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初次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政府一般不直接干预初次分配。
从1990-2009年二十年浙江省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数据可以看出,劳动所得占GDP的比重呈下降的趋势,1990年居民初次分配占GDP的比重是52.66%,而到了2009年數据变为39.61%,这说明劳动所得占GDP的比重有了较快的下降。除1999年到2000年有所下滑外,企业初次分配收入比重呈明显上升趋势,由1990年的33.22%上升到2009年的45.53%,提高了12.31个百分点,特别是2000年以来上升较快,提高了10.01个百分点。2004年,企业初次分配收入比重一举超过居民初次分配收入比重,成为国民收入的最大受益者。比较而言,政府初次分配收入比重相对比较平稳。从下面对1990至2009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的演变数据进行计量分析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上述的趋势。
二 浙江省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的变化情况
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基础上的进一步分配。这种分配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的。再分配的格局,反映了各个收入主体真实可支配的收入份额,准确地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国民收入入分配的状况。从近二十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浙江省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有较大变化。自分税制改革之后,政府财政收入有较快增长,相比而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总体呈现出国民收入再分配向政府倾斜的现状。将1990-2009年浙江省国民收入再分配后政府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的变化进行对比分析
可以看出,浙江省的政府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在1990-2009年间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共上升6.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企业占再分配的比重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其中1990-1998年上升了20.33个百分点,这与政府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相比,变化较明显,而从1999-2002年这期间企业再分配收入所占比重下降了2.9个百分点,之后又呈现上升的趋势,比较平稳。而居民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却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从1990年的57.85%下降到2009年的29.64%,下降了28.21个百分点。
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1994年分税制改革前,仍处于指令性计划经济的阶段,政府需要保证足够多的财力搞建设,所以浙江省政府财政收入在省GDP的比重很高。1992年,由于出现经济过热现象,中央政府于1993年6月24日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抑制经济过热,政府让利与居民和企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全面展开,政府财政收入有所减少。浙江省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2年开始下降,与1991年相比,大约下降了1.4个百分点。这种下降的趋势一直持续到1997年。1993-1997年,浙江省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总体下降了1.38个百分点。1997年下半年爆发了亚洲金融危机,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由"适度从紧"、"稳中求进"转向了"扩大内需"。政府实施了调整收入分配,适当增加中低收入阶层居民的收入等政策措施,浙江省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有所回升。
三 原因分析
从浙江省的各种数据及情况进行实证分析,我们可以推导出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一个平等、自由的劳资双方讨价还价的机制,资方偏向的制度环境使劳动者在讨价还价中处于极其不利的境地。
在我国,资方偏向的制度环境具体表现为:买方垄断的劳动力市场结构、劳动者选择权缺失、资方偏向的第三方力量以及低工资的历史传统等。上述因素导致我国形成了一个具有典型特征的资方偏向的制度环境,构成了劳动份额提高的制度障碍。
首先,买方垄断是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特征。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背景下,企业在大量分散的、缺乏统一组织又急需就业的劳动者面前,俨然成为垄断者。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所具有的垄断能力既与劳动力的供过于求有关,也与劳动者缺乏组织有关。分散的劳动者单独面对企业时,不仅势单力薄,而且谈判成本高昂。在劳动力严重供过于求的背景下,劳动者要么接受、要么走开。当企业成为工资制定者,劳动者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接受该工资标准时,工资低于劳动贡献就成为常态。
其次,资方偏向制度环境还表现为劳动者选择权的缺失。在我国,劳动者的选择权利基本上是缺失的,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极不完善,保障水平十分有限,社会保障不仅不能覆盖所有社会人员,即使被覆盖的人群,靠社会保障也无法体面地、有尊严地生活。另一方面,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受到诸多限制,一部分人没有自由流动的权利,可以自由流动的人群,选择的余地也十分有限。因为在劳动力供过于求和买方垄断下,不同岗位为自己提供的工资待遇是没有差别的。没有选择权的劳动者,其谈判能力注定是低下的。
第三,资方偏向制度环境也与我国存在偏好低工资制度的强大的第三方力量密切相关。在劳资谈判中,政府是劳资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下,地方政府及其领导的效用目标是获得上级最大程度的认可以及由此带来的升迁机会增加。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地方政府及其领导在多个方面做出"政绩",而最大的"政绩",莫过于经济增长速度。众所周知,劳动力资源丰富、工资低廉是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根本原因之一,于是,地方政府出于对经济增长的追求、出于对财税收入增加的需求,出于"政绩"的需求,本能地偏好低工资制度,从而在劳资谈判中自然偏向企业。 第四,低工资的历史习惯和极低的"最低工资"标准成为资方压低工资的最好借口。劳资双方在讨价还价时,会参照过去的工资水平以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参照标准越高,在讨价还价能力一定时,工资也越高,反之亦然。建国以后,我国推行的一直是低工资、低物价制度,低工资的惯性,构成了工资上升的障碍。无论是资方还是政府,在面对员工提高工资的要求时,无一例外地要求员工与过去相比。我国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历史不长,最低工资标准更低。最低工资过低已经成为妨碍工资提高的因素。因为,对于多数劳动者而言,最低工资成为了事实上工资谈判的起点。对于部分劳动者而言,他们获得的不过是最低工资。于是我们看到,许多企业在"合法"的用极低的工资雇佣员工,这些员工获得的工资甚至无法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资方偏向的制度环境,导致了我国工资水平长期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进而导致居民部门在初次分配中所占份额较低,并随着劳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趨势。
四 对策建议
当前,浙江省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比重过低。企业和政府收入比重偏高的格局,不利于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和可持续发展。建议政府加快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提高企事业职工和农民收入,提高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的比重,降低政府和企业的收入比重,使国民财富的创造者-国民能够合理地更多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的成果。
1增加职工工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的最直接途径。劳动者与企事业用人单位之间,应通过协商,建立劳动者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合理分配企事业单位利润,缩小资本报酬与劳动报酬过大的差距。加大对普通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技术类劳动力的比例,优化劳动力结构,改变劳动者在市场上的弱势地位。改进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逐步增加职工工资,是职工工资与企事业单位利润同步增长,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2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当前,浙江省农民收入水平相对偏低,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这是近年来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过慢的重要原因。建议政府医药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农民生产和经营积极性,加快农村富裕;二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放宽城镇户籍限制,推动全省城镇化进程,引导农民合理有序地进城创收创业;三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城,切实解决农民工进城后的社会保障和住房、子女吧教育等具体问题,减少因其身份不同而不得不多支付的"制度性生活成本"。
3建立预算外财政收入的转移制度,降低政府财政收入比重。近年来浙江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政府财政收入比重增长过快。各级地方政府存在大量预算外的收入,因而浙江省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已明显高于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相同阶段时的水平。为此,建议完善政府财政监管制度,提高各级政府预算外财政收入的透明度,充分利用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以及其他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加大政府收入向居民收入转移的力度,使其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比重趋于相对合理。
4加快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企业利润公平分享。浙江省许多企业以传统劳动密集型为主,自主创新不足,产品附加值不高,缺乏核心竞争力,因为不得不压低成本以求生存。为此,建议政府采取鼓励政策,加快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效益,为提高劳动力报酬创造条件。同时,强化自主创新对收入分配的优化作用,改进科技人员的劳动报酬支付制度,逐步在全省形成一批以科技人员为主的高报酬群体阶层,促进企业利润公平分享,提升劳动报酬总体水平。
5遏制城市房价的过快增长,防止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过份拉大。在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遏制城市房价的过快增长乃是当务之急。当前,住房支出已成为城市很多居民的最大的开支。近年来,许多人因房而穷,另有少数人却因房而富,使居民之间的实际生活差距急剧扩大,极不利于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建议改革相应的土地财政制度和住房分配制度等,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参考文献:
[1]胡朝麟,2010:《浙江国民收入分配比较分析》,《统计科学与实践》第4期。
[2]安体富、蒋震,2009:《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提高居民分配所占比重》,《财贸经济》第7期。
[3]杜平、沈毅俊,2009:《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演变的比较分析及启示》,《工业技术经济》第3期。
作者简介:张弘(1988年1月-),女,汉族,湖北潜江人,浙江财经学院财政学11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