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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速度不可谓不快,而且互联网在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中也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互联网,目前在我国无论哪个行业都会涉及互联网的应用,当然也包括政府采购。利用互联网电子化信息平台不仅可以很好地提高采购效率,还可以接触到各式各样的商品,而且政府采购信息化,不仅能够帮助建立公平、开放的购物市场,也可以为采购工作提供巨大的便利。
[关 键 词] “互联网+”;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35-0092-02
在网络化、信息化时代,无论是哪一个行业的工作,都要与时俱进,政府采购工作也是如此。传统的政府采购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实发展的需求了,当前,借助信息化技术,全国各地相继搭建了属于自己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实现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网上操作、留痕监督。而利用“互联网+”技术,打破地域的限制,突破“信息封锁”,串联“信息孤岛”,将各方平台互联互通,真正地实现数据共享,能够促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为采购人参与政府采购及社会大众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
一、“互联网+”背景下电子化信息系统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信息化社会,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已经建立起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通过使用系统可以做到简化采购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可以大大降低人为操作因素,也更易于监督,相较传统政府采购模式,整个流程更加公开透明、简洁高效,对于廉政改革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利用互联网信息化的优势,通过网络技术进行线上招投标已经广泛使用。然而,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并不仅仅是对采购流程的电子化,还包括系统的开发与维护、采购信息的共享和加密等。如果能利用互联网技术,以现有的电子信息系统为基础进行优化,整合各方平台的信息资源,如通过大数据分析的方式,对全网的商品进行性价比分析,建立商品价格体系;对系统中供应商的参与过程、成交信息及售后反馈等进行整个生命周期的跟踪监督,建立起供应商诚信体系等,电子信息系统就可以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让政府采购工作变得更加便捷。
二、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普遍存在结构过于单一的问题,政府采购流程除了涉及审批、招标、验收及付款环节外,还须兼顾前期的市场调研、设备选型、价格对比及后期售后等环节,而目前大部分的信息系统仅涵盖了审批、招标、验收、付款环节。虽然相对传统的政府采购模式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最终目的是利用信息技术和设备设施来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将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到政府采购领域的各个方面。所以建立标准化的商品库及价格监测模型,实现商品全网比质比价,推动解决政府采购价高质低等问题,确保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建立完善的售后评价系统及诚信体系,对采购项目的事前事中进行预警及事后进行追溯,通过提示预警有效防止采购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电子化系统的全过程留痕及监督检查机制,促进诚信交易,均是使用电子化信息系统进行采购的目标所在。例如,在现有的电子化信息系统结构上,利用互联网技术添加一系列的商品选购机制,可以更好地方便商品的选择工作,丰富整个电子信息系统的结构,让电子信息系统不再是单一的信息收集系统,而是集商品选购信息收集于一身的全能化系统。
另外,各个地方电子化信息系统的数据不互通,信息公开程度不一致,采用的信息技术也不尽相同,只能在小范围内实现信息共享,仍然存在“信息封锁”“信息孤岛”现象。所以通过“互联网+”技术,建立统一的、标准化、法制化的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执行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为采购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提供便利。
三、基于“互联网+”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优化的主要路径
就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状况而言,如果想要更好地利用互联网进行政府采购,那么就必须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统一标准,规范采购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打破地域差异,使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整合,对电子化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对系统进程统筹分析,制定标准化采购流程、招标文件,建立信用体系,提高信息保密机制等,方便更多的采购人和供应商积极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来。
(一)利用互联网完善购物机制
在“互联网+”技术的背景下,优化政府采购电子信息化系统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资源信息整合,在信息技术的加持下,利用“互联网+”技术将更多的商品信息整合到一起,然后再融合相应的信息技术,创造出一些新的机制。如利用互联网技术收集商品信息,然后利用大数据进行整理,形成品目选择机制;通过整合分析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创造出相应的供应商参与机制。以此类推,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价格信息,加入电子化信息系统里,制定价格监测机制,将“互联网+”技术融入政府电子信息采购系统中,进行信息资源整合,完善政府电子信息采购系统,为政府的采购工作提供实际的指导方向。
(二)建立完善的采购电子系统
利用“互联网+”技術完善电子信息采购系统,就可以利用互联网涉及范围广泛这一特点,对整个网上的信息进行资源整合,然后在其中融入相应的信息技术,对商品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判断,结合政府采购的需求和商品在全网的购买售后等情况,智能推荐与需求相匹配的相关商品,快速获取信息并对符合采购需求的商品进行全网比价,同时也可通过对所有政府的需求进行分析,从而向供应商推送潜在客户需求行为分析,帮助供应商更好地把握市场动向,调整经营策略,促进供应商做大做强,更好地服务政府。而且,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信息资源整合,可以提高政府采购的方便性和快捷性,也可以加深对商品的了解,从而更好地完成采购工作。与此同时,建立完善的电子信息采购系统,再融入互联网技术,在进行资源整合的同时,也可以收集到更多的商品信息,利用这些信息对客户需求进行分析,就可以更好地挑选出合适的商品,为政府的采购工作提供帮助。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进程,也为供应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商品。 (三)加强对电子化信息系统的管理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继出台,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但是各地的规范性文件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制定,所以各地在政府采购文件范本、采购文件政策执行尺度、评审体系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通用条款上都存在差异。例如采购信息在地方政府采购平台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时信息不一致,或在不同地区发布的信息公开程度不一致,使采购人及供应商获取的有效信息不一致,从而导致有效信息不对称等情况的发生。只有建立统一的标准化通用条款,才能避免一個地区一个样的局面,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最大的便利。
目前电子化信息系统都是依托电子身份认证(如CA证书)进行身份识别的,但是大部分的电子身份认证也是具有地域性的,供应商参加不同地区的政府采购需要办理不同的电子身份认证,给供应商参与异地政府采购带来诸多不便。首先,办理电子身份认证需要到项目所在地进行办理;其次,办理多个不同平台的电子身份认证有可能在日常使用中出现身份证书混淆的可能;再次,办理大量电子身份认证也在无形中为供应商增加了投标成本。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推进电子身份认证跨地区认证通用,同时与税务、社保、公积金、信用中国等政府及行业的信息系统互通互联,则能在很大程度上优化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的工作,也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供应商因制作投标文件失误而错失参与投标的资格情况的发生,亦能创建一个“一地办理全国通用、一地交易处处可查、一地失信全网受限”的高效、便捷、诚信、规范的政府采购大环境。
(四)做好电子化信息系统的信息保密机制
信息保密是任何电子化信息系统的基本要求。对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来说,涉及参与采购活动的政府机关、供应商、监督管理部门等多方信息,为保证项目审批、评审、开评标等环节的重要信息在传输、存储的过程中不被他人非法窃取,对信息保密的需求就更加突出。此外,随着信息系统用户的不断增加,大量的信息数据不断累积,有效地管理数据信息,对信息进行保护,提高信息利用的安全性也显得尤为重要。
建立完善的网络体系,一是要结合虚拟技术、网络安全防护技术、防火墙技术防止病毒、非法入侵行为的出现,建立身份认证体系,提高网络体系的安全性;二是要加强对网络环境的防护、检测与智能监控,通过对网络环境进行实时精准的监测,对意外进行及时报警,相关人员快速做出反应,构建安全的网络信息环境。
大数据时代下,注重对网络信息技术的加密保护和防护,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才能为实现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内容共享提供便利的环境,保证利用电子化信息系统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
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也逐渐被应用到各个领域,而在“互联网+”背景下,政府也应该及时优化自己的采购电子化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并且加强对电子化信息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电子化信息系统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毛海涛.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模式研究[J].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2019(3):47-48.
[2]王永锋,华怡婷.“互联网+”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探索[J].中国政府采购,2019(8):29-32.
[3]梁枫.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实践与探索[J]. 科技经济市场,2020(1):139-141.
◎编辑 郭小琴
[关 键 词] “互联网+”;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35-0092-02
在网络化、信息化时代,无论是哪一个行业的工作,都要与时俱进,政府采购工作也是如此。传统的政府采购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实发展的需求了,当前,借助信息化技术,全国各地相继搭建了属于自己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实现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网上操作、留痕监督。而利用“互联网+”技术,打破地域的限制,突破“信息封锁”,串联“信息孤岛”,将各方平台互联互通,真正地实现数据共享,能够促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为采购人参与政府采购及社会大众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
一、“互联网+”背景下电子化信息系统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信息化社会,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已经建立起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通过使用系统可以做到简化采购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可以大大降低人为操作因素,也更易于监督,相较传统政府采购模式,整个流程更加公开透明、简洁高效,对于廉政改革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利用互联网信息化的优势,通过网络技术进行线上招投标已经广泛使用。然而,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并不仅仅是对采购流程的电子化,还包括系统的开发与维护、采购信息的共享和加密等。如果能利用互联网技术,以现有的电子信息系统为基础进行优化,整合各方平台的信息资源,如通过大数据分析的方式,对全网的商品进行性价比分析,建立商品价格体系;对系统中供应商的参与过程、成交信息及售后反馈等进行整个生命周期的跟踪监督,建立起供应商诚信体系等,电子信息系统就可以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让政府采购工作变得更加便捷。
二、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普遍存在结构过于单一的问题,政府采购流程除了涉及审批、招标、验收及付款环节外,还须兼顾前期的市场调研、设备选型、价格对比及后期售后等环节,而目前大部分的信息系统仅涵盖了审批、招标、验收、付款环节。虽然相对传统的政府采购模式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最终目的是利用信息技术和设备设施来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将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到政府采购领域的各个方面。所以建立标准化的商品库及价格监测模型,实现商品全网比质比价,推动解决政府采购价高质低等问题,确保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建立完善的售后评价系统及诚信体系,对采购项目的事前事中进行预警及事后进行追溯,通过提示预警有效防止采购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电子化系统的全过程留痕及监督检查机制,促进诚信交易,均是使用电子化信息系统进行采购的目标所在。例如,在现有的电子化信息系统结构上,利用互联网技术添加一系列的商品选购机制,可以更好地方便商品的选择工作,丰富整个电子信息系统的结构,让电子信息系统不再是单一的信息收集系统,而是集商品选购信息收集于一身的全能化系统。
另外,各个地方电子化信息系统的数据不互通,信息公开程度不一致,采用的信息技术也不尽相同,只能在小范围内实现信息共享,仍然存在“信息封锁”“信息孤岛”现象。所以通过“互联网+”技术,建立统一的、标准化、法制化的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执行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为采购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提供便利。
三、基于“互联网+”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优化的主要路径
就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状况而言,如果想要更好地利用互联网进行政府采购,那么就必须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统一标准,规范采购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打破地域差异,使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整合,对电子化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对系统进程统筹分析,制定标准化采购流程、招标文件,建立信用体系,提高信息保密机制等,方便更多的采购人和供应商积极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来。
(一)利用互联网完善购物机制
在“互联网+”技术的背景下,优化政府采购电子信息化系统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资源信息整合,在信息技术的加持下,利用“互联网+”技术将更多的商品信息整合到一起,然后再融合相应的信息技术,创造出一些新的机制。如利用互联网技术收集商品信息,然后利用大数据进行整理,形成品目选择机制;通过整合分析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创造出相应的供应商参与机制。以此类推,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价格信息,加入电子化信息系统里,制定价格监测机制,将“互联网+”技术融入政府电子信息采购系统中,进行信息资源整合,完善政府电子信息采购系统,为政府的采购工作提供实际的指导方向。
(二)建立完善的采购电子系统
利用“互联网+”技術完善电子信息采购系统,就可以利用互联网涉及范围广泛这一特点,对整个网上的信息进行资源整合,然后在其中融入相应的信息技术,对商品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判断,结合政府采购的需求和商品在全网的购买售后等情况,智能推荐与需求相匹配的相关商品,快速获取信息并对符合采购需求的商品进行全网比价,同时也可通过对所有政府的需求进行分析,从而向供应商推送潜在客户需求行为分析,帮助供应商更好地把握市场动向,调整经营策略,促进供应商做大做强,更好地服务政府。而且,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信息资源整合,可以提高政府采购的方便性和快捷性,也可以加深对商品的了解,从而更好地完成采购工作。与此同时,建立完善的电子信息采购系统,再融入互联网技术,在进行资源整合的同时,也可以收集到更多的商品信息,利用这些信息对客户需求进行分析,就可以更好地挑选出合适的商品,为政府的采购工作提供帮助。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进程,也为供应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商品。 (三)加强对电子化信息系统的管理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继出台,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但是各地的规范性文件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制定,所以各地在政府采购文件范本、采购文件政策执行尺度、评审体系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通用条款上都存在差异。例如采购信息在地方政府采购平台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时信息不一致,或在不同地区发布的信息公开程度不一致,使采购人及供应商获取的有效信息不一致,从而导致有效信息不对称等情况的发生。只有建立统一的标准化通用条款,才能避免一個地区一个样的局面,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最大的便利。
目前电子化信息系统都是依托电子身份认证(如CA证书)进行身份识别的,但是大部分的电子身份认证也是具有地域性的,供应商参加不同地区的政府采购需要办理不同的电子身份认证,给供应商参与异地政府采购带来诸多不便。首先,办理电子身份认证需要到项目所在地进行办理;其次,办理多个不同平台的电子身份认证有可能在日常使用中出现身份证书混淆的可能;再次,办理大量电子身份认证也在无形中为供应商增加了投标成本。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推进电子身份认证跨地区认证通用,同时与税务、社保、公积金、信用中国等政府及行业的信息系统互通互联,则能在很大程度上优化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的工作,也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供应商因制作投标文件失误而错失参与投标的资格情况的发生,亦能创建一个“一地办理全国通用、一地交易处处可查、一地失信全网受限”的高效、便捷、诚信、规范的政府采购大环境。
(四)做好电子化信息系统的信息保密机制
信息保密是任何电子化信息系统的基本要求。对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来说,涉及参与采购活动的政府机关、供应商、监督管理部门等多方信息,为保证项目审批、评审、开评标等环节的重要信息在传输、存储的过程中不被他人非法窃取,对信息保密的需求就更加突出。此外,随着信息系统用户的不断增加,大量的信息数据不断累积,有效地管理数据信息,对信息进行保护,提高信息利用的安全性也显得尤为重要。
建立完善的网络体系,一是要结合虚拟技术、网络安全防护技术、防火墙技术防止病毒、非法入侵行为的出现,建立身份认证体系,提高网络体系的安全性;二是要加强对网络环境的防护、检测与智能监控,通过对网络环境进行实时精准的监测,对意外进行及时报警,相关人员快速做出反应,构建安全的网络信息环境。
大数据时代下,注重对网络信息技术的加密保护和防护,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才能为实现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内容共享提供便利的环境,保证利用电子化信息系统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
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也逐渐被应用到各个领域,而在“互联网+”背景下,政府也应该及时优化自己的采购电子化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并且加强对电子化信息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电子化信息系统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毛海涛.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模式研究[J].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2019(3):47-48.
[2]王永锋,华怡婷.“互联网+”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探索[J].中国政府采购,2019(8):29-32.
[3]梁枫.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实践与探索[J]. 科技经济市场,2020(1):139-141.
◎编辑 郭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