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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纸张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对纸张的质量也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必须要大力发展林业生产,以满足纸业的需要。目前的国家的林业和纸业需要有机的的结合,制定统一的发展政策,对林业经营和管理制度要不断改进和创新,更好的实现林纸一体化。本文主要针对林业经营和管理制度的创新进行研究和探讨,并论述了林纸一体化的有关问题,根据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林业经营;管理制度;林纸一体化
目前我国成功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林纸一体化。林纸一体化主要是从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中体现的,通过将产权清晰的投资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在法制的基础上来完成交易的行为。该模式在发达国家已经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但在我国由于林业经营和管理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导致跟宏观经济氛围不协调。所以要想走林纸一体化的经营道路,就必须要守善林业经营和管理制度,做到纸业和林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真正的结合起来,实现林纸一体化的过程,达到“共赢”的状态。
1 管理制度和林业经营过程受林、纸产业政策的约束和要求
在“林纸结合”中,必须要注重“林”的建设,通过对管理制度和林业经营的创新和改进,建立单一的、专门的纸浆林,为造纸企业更好的提供一条龙服务,满足木浆原料的需求。
速生丰产林营造最大的问题是土地分散在农民手里,土地承包法有明确规定农民是自愿进行土地流转,不能强行收农民的土地。
据了解,目前广西有三种操作模式值得借鉴:第一种是“现租后补,利润分红”。农民与浆厂的利益挂钩,浆厂对农民的林地先租用,待浆厂投产以后,把农民土地作为股份入股,按入股分红,这样操作,每亩地农民收入可能超过一两百块钱,农民可以长期受益。广西高峰集团就担当起中介的角色,高峰集团是由广西8家国有林场组建而成。这就是企业+公司+农户的模式,政府可以规范和监督企业行为。第二种是“先支后结,林木分成”。先支就是先给农民支付一定的生活费,10-15元每亩,待木材收益的时候按三七开,到时再进行结算。第三种是“订单林业”。先投资后回报,投资者按每亩林地所需成本,先付给农民费用,可以鼓励农民利用零星土地多种树。
云景林纸所在地思茅地区景谷县森林覆盖率为74%,没有多少荒山荒地可用,1998年云南省政府决定划100万亩林地交由云景林纸经营,开中国林纸一体化之先河,催生了国家林纸一体化产业政策。每年砍10万亩,种10万亩。2002年国家将云景林纸木浆生产线完善和原料林基地建设工程列为国债扶持的林纸一体化建设项目,2004年5月云景林纸木浆生产线完善工程验收,并开始赢利,标志着思茅林区林产工业体系形成,思茅森林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确立。
我国《森林法》中没有分局商品林和公益林的性质差异来确定林权的类型以及林权制度,所以同一中管理制度来管理不同类型产业,导致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产生了长期的矛盾。因此,林地的产权、林木交易权、和林木所有权的不完善导致市场配置森林资源得不到发挥。
所以实行林纸一体化需要跟政府和林业企业在管理制度和管理经营方面不断创新,实现家庭联营、委托经营和几桶合作经营的模式,创建新的林业经营实体,促进资金、资源、人才和技术等要素的流动,提高森林资源的经营水平和规模的效益。
2 加速推进云南林浆纸一体化进程
2.1 坚定加快云南林纸产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云南是全国森林资源的大省,要抓住全国进行林纸一体化建设布局调整的机遇,坚定不移地推进云南林纸一体化产业发展。
2.2 认真搞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目前思茅、文山、曲靖等林浆纸主要基地建设的州市没有较为准确的资源数据。建议安排专项资金, 进行二类资源清查(核查),并在资源调查清楚的基础上,建立森林资源动 态监测体系。
2.3 认真做好林浆纸一体化发展规划 有关州市要在《云南省林纸一体化发展纲要》和《云南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的框架下,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发展纲要,尽快明确农业用地、畜牧用地和林业用地,尤其是要落实现有宜林荒山用地等地类,加快低产林改造和抚育问伐的力度,为林浆纸基地建设提供集中连片的造林地块。
2.4 加快推进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5 正确处理人工林与天然林的问题 现思茅市人工林仅占10%,天然林占90%,仅靠抚育间伐材无法满足规模化林纸发展需求,需在现有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妥善建立和加大商品林中低产林改造的工作。
2.6 加快推进金光集团林纸产业进程
2.7 积极解决公司原料的供应问题 在工业原料林经营模式上要采取多元化建设模式,发展租赁土地造林、合作造林、订单林业等模式。切实解决和缓和当前林纸企业生产原料严重不足的问题。
2.8 加大林业科技改革工作。 应结合云南林纸发展的现状,加大林业科研和推广的投入;切实引导林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速生树种品系的筛选和提升。
3 结束语
林纸一体化是我国未来林业和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实行林纸结合,做到“以林为本,以林养纸,以纸促林,林纸相结合”,做好纸浆基地的建设工作,合理的安排造纸企业的生产和纸浆基地的结合,共同实现林纸结合的经营模式。
参考文献:
[1] 谭世明,李岍,邢美华. 后林改时期林业经营组织制度创新研究[J]. 求实,2012,0138-42.
关键词:林业经营;管理制度;林纸一体化
目前我国成功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林纸一体化。林纸一体化主要是从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中体现的,通过将产权清晰的投资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在法制的基础上来完成交易的行为。该模式在发达国家已经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但在我国由于林业经营和管理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导致跟宏观经济氛围不协调。所以要想走林纸一体化的经营道路,就必须要守善林业经营和管理制度,做到纸业和林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真正的结合起来,实现林纸一体化的过程,达到“共赢”的状态。
1 管理制度和林业经营过程受林、纸产业政策的约束和要求
在“林纸结合”中,必须要注重“林”的建设,通过对管理制度和林业经营的创新和改进,建立单一的、专门的纸浆林,为造纸企业更好的提供一条龙服务,满足木浆原料的需求。
速生丰产林营造最大的问题是土地分散在农民手里,土地承包法有明确规定农民是自愿进行土地流转,不能强行收农民的土地。
据了解,目前广西有三种操作模式值得借鉴:第一种是“现租后补,利润分红”。农民与浆厂的利益挂钩,浆厂对农民的林地先租用,待浆厂投产以后,把农民土地作为股份入股,按入股分红,这样操作,每亩地农民收入可能超过一两百块钱,农民可以长期受益。广西高峰集团就担当起中介的角色,高峰集团是由广西8家国有林场组建而成。这就是企业+公司+农户的模式,政府可以规范和监督企业行为。第二种是“先支后结,林木分成”。先支就是先给农民支付一定的生活费,10-15元每亩,待木材收益的时候按三七开,到时再进行结算。第三种是“订单林业”。先投资后回报,投资者按每亩林地所需成本,先付给农民费用,可以鼓励农民利用零星土地多种树。
云景林纸所在地思茅地区景谷县森林覆盖率为74%,没有多少荒山荒地可用,1998年云南省政府决定划100万亩林地交由云景林纸经营,开中国林纸一体化之先河,催生了国家林纸一体化产业政策。每年砍10万亩,种10万亩。2002年国家将云景林纸木浆生产线完善和原料林基地建设工程列为国债扶持的林纸一体化建设项目,2004年5月云景林纸木浆生产线完善工程验收,并开始赢利,标志着思茅林区林产工业体系形成,思茅森林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确立。
我国《森林法》中没有分局商品林和公益林的性质差异来确定林权的类型以及林权制度,所以同一中管理制度来管理不同类型产业,导致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产生了长期的矛盾。因此,林地的产权、林木交易权、和林木所有权的不完善导致市场配置森林资源得不到发挥。
所以实行林纸一体化需要跟政府和林业企业在管理制度和管理经营方面不断创新,实现家庭联营、委托经营和几桶合作经营的模式,创建新的林业经营实体,促进资金、资源、人才和技术等要素的流动,提高森林资源的经营水平和规模的效益。
2 加速推进云南林浆纸一体化进程
2.1 坚定加快云南林纸产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云南是全国森林资源的大省,要抓住全国进行林纸一体化建设布局调整的机遇,坚定不移地推进云南林纸一体化产业发展。
2.2 认真搞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目前思茅、文山、曲靖等林浆纸主要基地建设的州市没有较为准确的资源数据。建议安排专项资金, 进行二类资源清查(核查),并在资源调查清楚的基础上,建立森林资源动 态监测体系。
2.3 认真做好林浆纸一体化发展规划 有关州市要在《云南省林纸一体化发展纲要》和《云南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的框架下,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发展纲要,尽快明确农业用地、畜牧用地和林业用地,尤其是要落实现有宜林荒山用地等地类,加快低产林改造和抚育问伐的力度,为林浆纸基地建设提供集中连片的造林地块。
2.4 加快推进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5 正确处理人工林与天然林的问题 现思茅市人工林仅占10%,天然林占90%,仅靠抚育间伐材无法满足规模化林纸发展需求,需在现有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妥善建立和加大商品林中低产林改造的工作。
2.6 加快推进金光集团林纸产业进程
2.7 积极解决公司原料的供应问题 在工业原料林经营模式上要采取多元化建设模式,发展租赁土地造林、合作造林、订单林业等模式。切实解决和缓和当前林纸企业生产原料严重不足的问题。
2.8 加大林业科技改革工作。 应结合云南林纸发展的现状,加大林业科研和推广的投入;切实引导林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速生树种品系的筛选和提升。
3 结束语
林纸一体化是我国未来林业和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实行林纸结合,做到“以林为本,以林养纸,以纸促林,林纸相结合”,做好纸浆基地的建设工作,合理的安排造纸企业的生产和纸浆基地的结合,共同实现林纸结合的经营模式。
参考文献:
[1] 谭世明,李岍,邢美华. 后林改时期林业经营组织制度创新研究[J]. 求实,2012,01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