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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国现行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实践模式——"城保"模式、"仿城"模式和"综保"模式来看,当前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仍存在不少缺陷,表现为:不同制度模式差别较大导致制度对接难、统筹层次低导致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统筹账户无法转移或缺失损害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农民工的高流动性与养老保险长期稳定缴费要求之间有矛盾等。对此,应借鉴现行三种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各自的优点,根据制度设计应遵循的原则,为农民工群体设计一种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便于未来和城乡接轨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