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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建国初期,普通居民的居住条件恶劣,平均每一户居民不足一间居室。据官方统计,当时200万人口中有40%的家庭住在贫民窟或棚户区,能够住上像样住宅的人口只占居民总数的9%,政府面临严峻的住宅问题。20世纪60年代初,新加坡成立了建屋发展局,专门负责建造公共组屋(相当于中国的经济适用房)。为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居民的住宅问题,建屋局开始大规模兴建低标准、小户型住房。后来,政府又宣布实行“居者有其屋”计划,推行住房自有化政策,鼓励中低收入阶层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组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