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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川剧《拉郎配》实有本事,而且此类事在历史上曾接二连三地出现。已有人指出,最早的一次发生在元代后至元丁丑(1337),“民间谣言,朝廷将采童男女以授鞑靼为奴婢,且俾父母护送,抵直北交割。故自中原至于江之南,府县村落,凡品官庶人家,但有男女年十二三以上,便为婚嫁,六礼既无,片言即合”(《南村辍耕录》卷9《谣言》)。接下来的一次发生在明朝隆庆戊辰(1568),“有私阉火者张朝从大江南渡,假传奉旨选宫女。浙直一路,不问良贱富贵,一语成婚,舆从傧相无从雇倩,亦如至元故事”(《坚瓠集·甲集》卷1《谣言》)。偶读《高丽史》,发现在这两次“拉郎配”之间,在邻国高丽民间也曾“演出”过相似的一幕。《高丽史》卷54《五行志》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