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拜读了本期《经济导刊》有关外国直接投资(FDI)的两篇大作。
在过去的23年中,中国吸引外资已经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这已是公认的事实。
但是,怎样评述20多年的经验,为中国将来还要走的更长的路程(也许还包括其他国家要借鉴的路)指点迷津,的确是一件意义十分重大的事情,也并非是一件容易做的事情。
两篇文章都分析了中国开放之后在吸引FDI方面的经验。有的强调了港、澳、台同胞和侨胞的投资作用;有的强调了投资的地理、区位选择和产业集群化效应。但是我认为,更应该强调的是明确的吸收国际投资的目标和有力的政策导向。
在中国对外公布的3部吸收外资的大法(中外合资法、中外合作法、外商独资法)中,都开宗明义指出:“为了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是吸引外资的目的。“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就是要把本国经济体制与国际经济体制接轨;加强“技术交流”,就是要把本国的产品开发和制造技术提高到国际先进水平。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中国要引进的外资,不能局限于港、澳、台和华侨资本,凡是手上有先进技术的、按照国际投资惯例运作的,都受到中国政府的欢迎,特别是发达国家的,肯于转让先进技术的资本集团,同样受到热情的欢迎。
从这个目标出发,我认为,评价23年来中国吸收国际投资的成绩应该这样排位:
居首先地位的,不是外商注入的近3000亿美元的资金,而是建立了遍布全国的35万家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它们在改变国家一元化投资体制、打破清一色公有制企业,树立现代化企业经营机制中,起了酵母作用和样板作用。这是一些改写了宪法并受宪法保护的企业,是它们首先改变了一部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所有性质;是它们为中国私有制企业催生,让中国的私有经济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这种所有制体制的变化,才使生产资料可以作为商品买卖,推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为中国经济创造了当今世界持续时间最长的高速度增长,在世贸组织审查中国入世申请时,一致承认中国经济体制与世贸组织基本没有矛盾,为中国入世铺平了道路。
其次,中国吸收外资的成绩,是引进了新技术,提高了中国自身的新产品开发能力,改善了经济结构,提高了综合配套水平和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大型核电站成套设备的制造、安装;国际航线客机大型组件配套;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晶元片生产和高速度、高存储电脑制造;光纤光缆及成套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制造;特种汽车、大吨位卡车、小轿车批量生产;特殊合金钢材冶炼、各种高档家用电器开发等,大部分是借助外商技术投资搞起来的。
再次,是吸收近3000亿美元的外资,它不仅是上述谈及吸收外资成绩的货币载体,而且对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度发展、改善中国国际收支起了很大的作用。
中国政府为实现上述目标,采取的有力政策措施包括:
--完善立法:从修改宪法、修改中国共产党党章,到制订保护外商投资权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800多件,各项法规都有负责执行和监督执行的机构。
--将利用外资,改善投资环境作为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指标。
--国家计委每年下达利用外资指标,及时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使外商投资与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紧密衔接。
--国家给予鼓励类投资项目以免征资本投资设备进口关税的优惠。
--给予科研开发项目以免征科研设备及科研用原材料、零部件进口关税优惠。
--农业投资项目在两年免除所得税、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后,继续减征15%所得税10年。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成立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代表外商向政府反映意见,沟通政府和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信息,维护外商投资者的利益。
不论是过去还是未来,利用外资的成败,主要取决于目标和政策,当然不是否定具体方法的作用。
资料1:外商投资的行业、分布与变化趋势
18年来的累计,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主要投向工业部门。1979—1996年18年间,在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行业中,工业位居首位。18年累计共签订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83820项,协议利用外资额为4693.89亿美元,其中工业项目为208241项,占全部利用外资项目数的73.37%;工业协议利用外资额为2731.19亿美元,占全部协议利用外资额的58.19%。
第三产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和协议利用外资额均位居第二。1979—1996年第三产业共签订利用外商项目数68497项,占全部利用外资项目数的24.13%,协议利用外资额为1891.85亿美元,占全部协议利用外资额的40.30%。在服务业中,利用外资最多的行业是房地产及公用服务业。1979—1996年房地产及公用服务业利用外资项目数为28401项,占全部利用外资项目数的l0.01%,协议利用外资额1268.64亿美元,其次是商业和饮食服务业,利用外资项目数为1435l项,占全部利用外资项目数的5.06%,协议利用外资额176.04亿美元,占全部协议外资额的3.75%。
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主要投向工业部门
1979年到1996年18年间,外商投资于工业项目占全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的73.37%,工业项目协议外资额占全部协议外资额总额的58.19%。其次是第三产业,外商投资项目数和协议金额分别占全部外商投资项目数的24.13%和全部协议金额的40.30%。第一产业利用外资项目数和协议利用外资金额最少,分别占2.50%和1.51%。
二、轻工业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略高于重工业
按实际利用外资额计算,轻工业利用外资的数额略高于重工业;按销售收入计算,轻工业中外商投资企业的销售收入略高于重工业;按销售收入的比重计算,轻工业中外商投资企业销售收入占轻工业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明显高于重工业中外商投资企业所占比重。
三、外商投资企业在部分工业行业中已占有重要地位
按销售收入计算,的行业有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等4个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占全行业比重高达50%以上,仪器仪表及机械制造业等4个行业占全行业30%—50%;木材加工等7个行业占全行业20%以上。
四、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随时期不同有所变化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外商较多地投资于房地产和商业、饮食等服务业,制造业内的投资以劳动密集型轻纺工业为主。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向工业的投资比例明显上升,但在90年代前期,投向房地产业的外资数额和比重又有显著上升。最近几年,制造业内资金、技术密集行业吸收外商投资的数量和比重开始上升。
五、外商投资于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比例略高
总体上讲,在中国,外商投资于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比例略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投资于农业和矿业的外资比例显著偏低。在服务业内部,外商投资于金融、保险、贸易、信息、咨询等行业的比例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六、外商投资行业分布变化所受的影响
从中长期看,外商投资行业分布的变化,既要受跨国投资行业分布总体趋势的影响,也受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体制状况、产业政策与外商投资政策的影响。总体趋势是,金融、保险、商业、信息服务、对外贸易、旅游等行业利用外资的比重将明显上升;制造业中资金、技术相对密集行业将成为外商投资相对集中的行业。
资料2:外商投资的挑战与问题
一﹑若干行业中外商的股权控制
外商对一些行业的支配和控制主要通过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和在中外合资企业中控股两种方式。
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商的股权比例越来越大。1995年福建省l000万美元以上的合资企业中外商股权占57.8%。该省投资总额最大的26家外商投资企业中,独资占16家、外商绝对控股9家,中方控股的仅有l家。特别从1992年以来,由外方控股和中外方股权对等的企业逐年增加,这一趋势尤以1994年和1995年为最明显。
从整个机械工业来看,到1995年底,三资企业总投资额l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中,外方控股企业多于中方控股企业。其中,外方控股企业的83%是在1994年和1995年建立的,说明近年来外商对合资企业有明显的股权控制要求。
1.外商投资企业在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领域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不断增加。
2.高利润行业的市场有被外商占据优势的倾向。
3.外商投资企业纷纷向中国传统长项行业大量投资,挤占了很大份额的国内市场。
二﹑技术转让问题
引进外商投资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但这个目的在一些行业和一部分企业中并未完全达到。
1.外商带来的二、三流技术居多,一流技术很少。
2.多数合资企业项目规模小﹑技术层次低﹑低水平分散重复等现象更为普遍多见。
三﹑与内资企业的不平等竞争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政府为了吸引外商到大陆投资,同时为了抵消计划体制下对于外商投资者的非国民待遇,制订了大量优惠政策,到90年代中期,这些优惠政策已逐步取消,继续存在并实际发挥作用的部分优惠政策已日益成为对于内资企业不平等竞争的不利因素。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问题
1.缺乏合理的统计审查制度
目前各级管理部门根据自已的业务要求均对外商投资企业有年检年审要求。如工商管理部门年终对企业有年检制度,财政税务部门对独立核算企业有年报制度,对外经贸部门也有年审制度,但各个部门的统计范围不一样、统计内容更不相同。因此利用任何一个部门的资料都难以反映一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全貌,同时更难以准确剖析其内部各种结构关系。
2.行业管理面临的困难和差距
随着改革深入,企业自主权扩大,跨行业、跨部门、跨所有制、跨城乡投资的现象十分普遍,原来行业间封闭的现象在许多行业已被打破,然而,如何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发挥行业管理作用,面临许多新课题。
3.对中方股权代表的培养、管理不够
中方股权代表的素质高低,关系到产权代表人的职责是否到位,一些合资企业在谈判中,不能有效地把握我方权益,甚至损害我方权益,都与我方股权代表人的谈判水平、职业道德、责任心有关。
在过去的23年中,中国吸引外资已经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这已是公认的事实。
但是,怎样评述20多年的经验,为中国将来还要走的更长的路程(也许还包括其他国家要借鉴的路)指点迷津,的确是一件意义十分重大的事情,也并非是一件容易做的事情。
两篇文章都分析了中国开放之后在吸引FDI方面的经验。有的强调了港、澳、台同胞和侨胞的投资作用;有的强调了投资的地理、区位选择和产业集群化效应。但是我认为,更应该强调的是明确的吸收国际投资的目标和有力的政策导向。
在中国对外公布的3部吸收外资的大法(中外合资法、中外合作法、外商独资法)中,都开宗明义指出:“为了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是吸引外资的目的。“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就是要把本国经济体制与国际经济体制接轨;加强“技术交流”,就是要把本国的产品开发和制造技术提高到国际先进水平。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中国要引进的外资,不能局限于港、澳、台和华侨资本,凡是手上有先进技术的、按照国际投资惯例运作的,都受到中国政府的欢迎,特别是发达国家的,肯于转让先进技术的资本集团,同样受到热情的欢迎。
从这个目标出发,我认为,评价23年来中国吸收国际投资的成绩应该这样排位:
居首先地位的,不是外商注入的近3000亿美元的资金,而是建立了遍布全国的35万家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它们在改变国家一元化投资体制、打破清一色公有制企业,树立现代化企业经营机制中,起了酵母作用和样板作用。这是一些改写了宪法并受宪法保护的企业,是它们首先改变了一部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所有性质;是它们为中国私有制企业催生,让中国的私有经济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这种所有制体制的变化,才使生产资料可以作为商品买卖,推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为中国经济创造了当今世界持续时间最长的高速度增长,在世贸组织审查中国入世申请时,一致承认中国经济体制与世贸组织基本没有矛盾,为中国入世铺平了道路。
其次,中国吸收外资的成绩,是引进了新技术,提高了中国自身的新产品开发能力,改善了经济结构,提高了综合配套水平和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大型核电站成套设备的制造、安装;国际航线客机大型组件配套;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晶元片生产和高速度、高存储电脑制造;光纤光缆及成套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制造;特种汽车、大吨位卡车、小轿车批量生产;特殊合金钢材冶炼、各种高档家用电器开发等,大部分是借助外商技术投资搞起来的。
再次,是吸收近3000亿美元的外资,它不仅是上述谈及吸收外资成绩的货币载体,而且对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度发展、改善中国国际收支起了很大的作用。
中国政府为实现上述目标,采取的有力政策措施包括:
--完善立法:从修改宪法、修改中国共产党党章,到制订保护外商投资权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800多件,各项法规都有负责执行和监督执行的机构。
--将利用外资,改善投资环境作为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指标。
--国家计委每年下达利用外资指标,及时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使外商投资与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紧密衔接。
--国家给予鼓励类投资项目以免征资本投资设备进口关税的优惠。
--给予科研开发项目以免征科研设备及科研用原材料、零部件进口关税优惠。
--农业投资项目在两年免除所得税、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后,继续减征15%所得税10年。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成立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代表外商向政府反映意见,沟通政府和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信息,维护外商投资者的利益。
不论是过去还是未来,利用外资的成败,主要取决于目标和政策,当然不是否定具体方法的作用。
资料1:外商投资的行业、分布与变化趋势
18年来的累计,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主要投向工业部门。1979—1996年18年间,在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行业中,工业位居首位。18年累计共签订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83820项,协议利用外资额为4693.89亿美元,其中工业项目为208241项,占全部利用外资项目数的73.37%;工业协议利用外资额为2731.19亿美元,占全部协议利用外资额的58.19%。
第三产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和协议利用外资额均位居第二。1979—1996年第三产业共签订利用外商项目数68497项,占全部利用外资项目数的24.13%,协议利用外资额为1891.85亿美元,占全部协议利用外资额的40.30%。在服务业中,利用外资最多的行业是房地产及公用服务业。1979—1996年房地产及公用服务业利用外资项目数为28401项,占全部利用外资项目数的l0.01%,协议利用外资额1268.64亿美元,其次是商业和饮食服务业,利用外资项目数为1435l项,占全部利用外资项目数的5.06%,协议利用外资额176.04亿美元,占全部协议外资额的3.75%。
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主要投向工业部门
1979年到1996年18年间,外商投资于工业项目占全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的73.37%,工业项目协议外资额占全部协议外资额总额的58.19%。其次是第三产业,外商投资项目数和协议金额分别占全部外商投资项目数的24.13%和全部协议金额的40.30%。第一产业利用外资项目数和协议利用外资金额最少,分别占2.50%和1.51%。
二、轻工业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略高于重工业
按实际利用外资额计算,轻工业利用外资的数额略高于重工业;按销售收入计算,轻工业中外商投资企业的销售收入略高于重工业;按销售收入的比重计算,轻工业中外商投资企业销售收入占轻工业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明显高于重工业中外商投资企业所占比重。
三、外商投资企业在部分工业行业中已占有重要地位
按销售收入计算,的行业有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等4个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占全行业比重高达50%以上,仪器仪表及机械制造业等4个行业占全行业30%—50%;木材加工等7个行业占全行业20%以上。
四、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随时期不同有所变化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外商较多地投资于房地产和商业、饮食等服务业,制造业内的投资以劳动密集型轻纺工业为主。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向工业的投资比例明显上升,但在90年代前期,投向房地产业的外资数额和比重又有显著上升。最近几年,制造业内资金、技术密集行业吸收外商投资的数量和比重开始上升。
五、外商投资于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比例略高
总体上讲,在中国,外商投资于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比例略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投资于农业和矿业的外资比例显著偏低。在服务业内部,外商投资于金融、保险、贸易、信息、咨询等行业的比例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六、外商投资行业分布变化所受的影响
从中长期看,外商投资行业分布的变化,既要受跨国投资行业分布总体趋势的影响,也受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体制状况、产业政策与外商投资政策的影响。总体趋势是,金融、保险、商业、信息服务、对外贸易、旅游等行业利用外资的比重将明显上升;制造业中资金、技术相对密集行业将成为外商投资相对集中的行业。
资料2:外商投资的挑战与问题
一﹑若干行业中外商的股权控制
外商对一些行业的支配和控制主要通过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和在中外合资企业中控股两种方式。
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商的股权比例越来越大。1995年福建省l000万美元以上的合资企业中外商股权占57.8%。该省投资总额最大的26家外商投资企业中,独资占16家、外商绝对控股9家,中方控股的仅有l家。特别从1992年以来,由外方控股和中外方股权对等的企业逐年增加,这一趋势尤以1994年和1995年为最明显。
从整个机械工业来看,到1995年底,三资企业总投资额l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中,外方控股企业多于中方控股企业。其中,外方控股企业的83%是在1994年和1995年建立的,说明近年来外商对合资企业有明显的股权控制要求。
1.外商投资企业在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领域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不断增加。
2.高利润行业的市场有被外商占据优势的倾向。
3.外商投资企业纷纷向中国传统长项行业大量投资,挤占了很大份额的国内市场。
二﹑技术转让问题
引进外商投资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但这个目的在一些行业和一部分企业中并未完全达到。
1.外商带来的二、三流技术居多,一流技术很少。
2.多数合资企业项目规模小﹑技术层次低﹑低水平分散重复等现象更为普遍多见。
三﹑与内资企业的不平等竞争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政府为了吸引外商到大陆投资,同时为了抵消计划体制下对于外商投资者的非国民待遇,制订了大量优惠政策,到90年代中期,这些优惠政策已逐步取消,继续存在并实际发挥作用的部分优惠政策已日益成为对于内资企业不平等竞争的不利因素。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问题
1.缺乏合理的统计审查制度
目前各级管理部门根据自已的业务要求均对外商投资企业有年检年审要求。如工商管理部门年终对企业有年检制度,财政税务部门对独立核算企业有年报制度,对外经贸部门也有年审制度,但各个部门的统计范围不一样、统计内容更不相同。因此利用任何一个部门的资料都难以反映一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全貌,同时更难以准确剖析其内部各种结构关系。
2.行业管理面临的困难和差距
随着改革深入,企业自主权扩大,跨行业、跨部门、跨所有制、跨城乡投资的现象十分普遍,原来行业间封闭的现象在许多行业已被打破,然而,如何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发挥行业管理作用,面临许多新课题。
3.对中方股权代表的培养、管理不够
中方股权代表的素质高低,关系到产权代表人的职责是否到位,一些合资企业在谈判中,不能有效地把握我方权益,甚至损害我方权益,都与我方股权代表人的谈判水平、职业道德、责任心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