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0年8月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明确了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公路、道桥和海空港、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管理的主要职责。但由于港口工程所具有的较强专业性和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我市较为偏远的港口地区等原因,原监管部门一直未向我委移交相关工作的管理权限,港口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仍由其负责,造成我委的主要职责未能完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