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的规定,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旧房.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地方税务局具体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地方税务局在旧房的确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