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通过对建筑类专业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总体概况、模式种类、存在问题的分析,认为,我国现有的高职建筑专业校企合作模式都属于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偏离了培养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合格劳动者的轨道。而有效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构成,应该包括校企双方的认知因素、情感因素、法律法规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有机结合和协调运作,构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