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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法,是指不同的享有立法权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和。制定法在我国的法律渊源中占有主导性的地位。因此,制定法的完善就显得特别重要。制定法自身形式有其特殊性,再联系到我国的具体国情,可分析出制定法有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滞后性、模糊性、缺乏科学性的缺陷。这些缺陷能通过完善立法技术、改革立法制度及以判例法渊源相辅助的途径来完善。